第A29版:中国新闻·聚焦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焦点
 
标题导航
粮食被抵超生费,村民自杀
2013年12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粮食被抵超生费,村民自杀
  艾广栋妻子谢玉凤和4个子女在家中。



◎事发河北,当事人在村支书家里喝下农药 ◎目前五名涉事官员因违规收罚款受处理
  河北邱县梁二庄镇龚堡村,发生了一起乡村干部违规擅自向村民收取社会抚养费(当地人俗称“超生罚款”),次日被收费村民喝下剧毒农药身亡。记者调查获悉,目前涉事的村支部书记被开除党籍,其他2名村干部和2名乡镇干部也受到党纪处分。
为生儿子缴纳超生罚款
  12月3日上午,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梁二庄镇龚堡村村民艾广栋因超生罚款的事来到该村党支部书记艾连坤家中讨要说法,后在村支书家中因为喝农药中毒,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
  据悉,艾广栋生了五个孩子,生到第五个才是儿子。“没有男孩在村里会被人瞧不起。”一位龚堡村村民说,大家都抢生男孩。对艾广栋抢生儿子的行为村民给予理解。
  家里穷,抚养五个孩子更让这个家庭生活艰难。“不管穷过富过,都能活下去。”有了儿子两个人更有干劲。艾广栋没有别的手艺,种着家里的7亩地。平日去建筑工地搬砖打小工挣钱。但因不符合计生政策的生育给家庭带来了另一个负担——超生费。
  2003年,艾广栋与妻子谢玉凤有了第二个女儿,根据2003年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居住在平原、丘陵的,只有1个女孩的农村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1个子女。按照该条例,第二个女儿在准生范围内,谢玉凤记得,从第二个孩子开始,村干部就开始要罚款了。后来三女儿与四女儿出生,社会抚养费数额也越来越大。“有了第4个孩子后,他们就要求一次性缴6万块钱,我们负担不了。生了儿子后,数额涨到了7万。”谢玉凤说。
家里粮食被拉走抵罚款,村支书家里喝下农药
  每年秋后,都是催的最紧的时候。据谢玉凤说,2010年9月,村干部叫来了收粮食的,把艾广栋家的小麦拉走卖了。2013年12月3日下午,村支书艾连坤等人又叫来了一辆收粮食的车。院里的七亩地玉米是艾广栋家里每年最大的收入,谢玉凤恳求村干部给孩子们留点吃的。在艾广栋的二哥艾广福的再三哀求下,留下了不到六分之一的玉米。
  谢玉凤说,村支书艾连坤曾承诺,艾广栋再缴4000块钱,就给家里办四个低保,开计划生育结论证,以后再也不追究了。此次过秤后显示共拉走了7000多斤玉米。按价格共6200多元。12月4日早晨,艾广栋告诉妻子,自己要找村支书要回2000元,还有计划生育结论证。
  谢玉凤在做棉袄等艾广栋回家吃饭。8时左右,二哥艾广福跑来告诉谢玉凤,艾广栋喝药了。谢玉凤雇了辆自行车就赶往梁二庄镇医院。但已经晚了,艾广栋吐了一堆白沫,医生没能救活他。艾广福是得到村支书艾连坤的电话跑到事发现场的,到达时,村医王志国已经在了。艾连坤正在将艾广栋往三轮车上抬。
  家属表示村医王志国曾看到艾连坤在艾广栋喝药后给艾广栋灌水,希望能吐出来。家属说,镇医院的医生告诉他们,灌水加速了艾广栋中毒过程。
  12月6日,经县公安部门初步调查,艾广栋系服甲拌磷农药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属自杀。公安部门对农药来源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村里超生状况很普遍
  据记者了解,在龚堡村,超生状况很普遍。村支书艾连坤有了一个孙子后,又生了一个孙女。村主任郝广军则有了一个孙子一个孙女,又有了第三胎。像艾广栋这样五个孩子的情况也有三四家。
  在当地,生孩子要有10个月的孕期,期间会有两次上站检查,计划外怀孕的妇女一次不上站要缴罚款,孩子生下来前被处罚的钱可高达二三千元,孩子生下后再罚款,平均计划外二胎被罚近5000元,计划外三胎更多。按照该省的规定,社会抚养费缴纳完毕后应该发给政策外生育结论证。拿到结论证就意味着不会再为计划外生育被惩罚,孩子都能顺利地上户口。艾广栋没有拿到他想要的结论证,三个孩子都没有户口。没有户口就上不了学。2012年,艾广栋托关系花了5000多元给三个孩子上了户口。

村干部收超生费违规
  据邱县计生局副局长武海庆介绍,对超生家庭,只有县计生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具有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资格,且应遵循严格程序:先由县计生局根据举报或筛查情况立案,然后由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再由执法人员依法征收。按照规定,任何村干部和乡镇政府干部,都不允许私自违规向村民征收“超生费”,执法人员未经县计生局领导批准也不得私自征收。向超生家庭收费时,执法人员还应开具票据。
  12月8日,艾广栋的家属终于在赔偿协议上签字,艾广栋于当天下午下葬,家里得到四个低保名额和一定数额现金。
     本报综合新华社、《新京报》报道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