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重庆12月13日电 继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之后,重庆市另一名涉不雅视频官员、长寿区原区长韩树明13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树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冯炳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