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新闻评论 |
第03版
嫦三落月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高中生因被怀疑偷窃遭截图发至微博,个人信息被曝光 ◎专家分析系因网络暴力酿命案令人扼腕,店主已被刑拘 12月3日,高中女生琪琪从陆丰望洋河桥上跃下身亡。前一天,因怀疑她偷窃服装,店主将监控视频截图发至微博求人肉搜索。很快,她的个人隐私信息曝光,成为身边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的对象。广东陆丰警方8日立案侦查后,将服装店主刑拘。 事件 遭人肉搜索少女投河 12月3日20时24分,在连续发出“第一次面对河水不那么惧怕”“坐稳了”两条微博后,网名为“IforeverLm”的琪琪跳入河中,结束了18岁的生命。 家人认为琪琪之死与一起“人肉搜索”有关。据警方通报,在陆丰市陆城某中学就读高中的琪琪,曾于12月2日到该市东海镇金碣路的某服装格仔店购物。但没过多久,琪琪购物时的监控视频截图就被该服装店的店主蔡某发布到了网络上,并配文称截图中的女孩是小偷,请求网友曝光其个人隐私。 这则“人肉偷衣服女生”的信息引起热烈反响,众多网友纷纷参与“人肉搜索”。很快,琪琪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学校、家庭住址和个人照片均遭到了曝光。同时,网上也不乏批评辱骂之声。 琪琪父亲认为此举致使女儿自寻短见。琪琪姐姐在微博上公开指责涉事服装店店主系“诬陷”,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的行为导致“一个花季少女无奈走上绝路”。 进展 发照片女店主被刑拘 陆丰市宣传部副部长黄贤嘉告诉记者,经大量取证,当地警方已于12月8日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服装店主,女性)刑事拘留。目前,相关部门继续开展处置工作。 涉事店铺名为“格仔店”,位于陆丰市中心城区商业街。记者13日上午来此发现该店已经关闭。附近居民说,该店在四五天前已经停止营业。 涉事店主的微博名已更改。在名为“格仔店Amber蔡”的新浪微博上,最新的一条微博发表于12月3日,但内容已删除。不过相关的评论多达768条,其中绝大部分评论充满了指责和侮辱。 核心当事人一方死无对证,一方刑拘在案,陆丰警方以办案为由拒绝受访。 逝者 就读高三较内向文静 据琪琪的班主任介绍,琪琪就读于高三四班,表现不错,守纪律,比较内向、文静。“12月2日到3日,琪琪身体都不大舒服,她说是胃痛向我请假,我也跟她父母沟通,得到确认后,我就准假了。所以事发前两天琪琪主要在家里。”这名班主任说。 该校副校长透露,事后他与琪琪母亲沟通得知,3日吃完晚饭后,琪琪就开电动摩托车离家,其间与母亲一直有联系,琪琪告诉家人,晚上9点左右回,但9点多时已联系不上,其母亲开始向学校反映情况。“她年纪小,估计是微博‘人肉’带来了一定的压力。”这位不愿具名的副校长表示。 琪琪的一些同学认为,她在班集体并不活泼,朋友不多,加上不善倾诉,面对突如其来的“人肉压力”,消化不了才走上了绝路。
◎声音 发视频截图求“人肉"是网络审判诱因 在网络上,众多网友为逝者点亮了蜡烛,反思“人肉搜索”。一网友评论道:“一路走好,相信天堂里不会有‘人肉’。” 有网友表示,即便出于再大的愤怒,也不能违背常情和法律原则而任意为之,这其间“人肉搜索”式的网络行为,应引起外界的高度重视。一个人的隐私神圣不可侵犯,这是一个基本的底线原则。作为店家即便没有基本的法律意识,但若有“将心比心”的人性底线,也不会随意把视频截图发至微博而求助于“人肉搜索”,如此成了网络审判最大的诱因和推手。 琪琪之死是一个提醒。同为90后的店主蔡某,在怀疑偷窃时选择网上公开他人隐私而不是报警,显然缺少法律意识,同时对网络暴力的伤害也没有足够认识;而琪琪宁可求死,同样令人扼腕。 我们处在一个互联网时代,网络史无前例地成为人们获取、交流、传播信息的主要载体。在网络上讨论某件违德违法事件时,网友发表理性观点、提出建设性意见,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事件较好地解决,并且弘扬了社会正气。近年来在反腐方面,网络确实发挥了强大作用。 然而,当众多网友以道德守护者的姿态自居,对某一个人进行网络批判甚至“网络通缉”时,这种不恰当的处理方式,就非常容易导致“网络暴力”悲剧的发生。 “相信天堂不会有人肉。”琪琪身后,有人这样悼念。网络时代在人间,“人肉”只怕已成定势。未来,人肉搜索与网络审判之力,或许还会因了道德维护的巨大社会需求而有更多作为。如何逐步廓清法制与道德之间的界限,能否让全体国民更坚定地站在“法治中国”的底线之上,将是一个重要命题。 ◎专家 加强立法规范网络,正确引导网民 华南理工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李幸认为,对于同为90后的店主和死者,一方不曾想到“网络暴力”会失控至超出个人想象,预估不足;一方因为毫无社会经验,面对“网络审判”束手无策,直至绝望,加上个人性格等因素最终酿成命案。 “人肉搜索具有放大效应,对于生活在一个小镇上的女孩子来说,更是感觉草木皆兵,人言可畏。面对网民居高临下的道德审判,对未来生活产生了极端恐惧。”李幸说,问题的根源是,双方都缺乏法律意识,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在社会转型之下,传统价值观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功利、自私、狂躁和暴力的倾向日益严重,“愤怒的中国人”的数量越来越庞大,从公交车上为争座位,老人一屁股坐在年轻女子身上,到儿女探望父母,需要立法给予保障。你会发现,无论从法律、人性还是道德,每个人似乎都日益少了最基本的敬畏,为了一时之快和一己之利,而缺乏对别人权利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保护。 不可否认,造成这种状况有很多原因,但实现改变却必须基于自身出发。在社会秩序维护方面,每个人必须做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若不能坚守最基本的底线,社会秩序就无法实现有效的维护和好转。或许,相比于悲剧本身而言,“人肉搜索”下的规则意识淡薄,才是最大的社会病灶所在。 2012年12月中旬,深圳市确定“个人信息保护条例”为立法储备项,在市律协党委立法项目组起草的条例草案中,对泄露个人信息者给予重罚。但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一部法律冠有“个人信息保护”之名,只是在民事、刑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中,有一些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零星规定。 对于网络暴力,一方面要加强立法,规范网络。因为只有法制健全,才能从源头上遏制网络暴力的发生。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亟需网络素质教育,引导网民,尤其是青少年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有“网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责任感,提高认知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从而提高公民的网络自律。 案例点击 人肉搜索第一案 北京一位女白领写下“死亡博客”后跳楼身亡,她生前留下的“死亡博客”却引出中国第一次进入司法程序的“人肉搜索”案。2008年12月18日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宣判,并由北京法院网进行了网络直播。最终,两家网站被判侵权,王菲获赔精神抚慰金8000元。 2007年12月29日晚,女白领姜岩在北京位于东四环一小区24楼的家中跳楼身亡,事情源于她与丈夫王菲的婚姻。在自杀前两个月,她在自己的博客中以日记形式记载了自杀前两个月的心路历程,将丈夫与一名案外女性东方某的合影照片贴在博客中,并认为二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自己的婚姻很失败。 自2008年1月开始,大旗网、“北飞的候鸟”、天涯社区等发表了大量文章来抨击王菲的婚外情,每篇网文后,都有大量网民留言对王菲进行谩骂。 许多网民认为王菲的“婚外情”行为是促使姜岩自杀的原因之一;一些网民发起了对王菲的“人肉搜索”,使王菲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详细个人信息逐渐被披露;一些网民在网络上对王菲进行指名道姓的谩骂;更有部分网民到王菲和其父母住处进行骚扰,在王家门口墙壁上刷写、张贴“无良王家”、“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等标语。 “央视实习生”事件 2009年,在央视《焦点访谈》中,谴责谷歌色情链接的大学生高也,被曝是该栏目组的实习生。这位来自武汉的大学生,遭到网友“人肉搜索”,短信、电话骚扰更让他不堪忍受。 高也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大三学生,当时在《焦点访谈》栏目组实习。有网友认为,节目要求大学生发表看法,高也作为大学生,本身并无不妥之处。但也有人认为,高也在该栏目实习,很可能是“按照节目制作方的要求说话”,此举有新闻造假之嫌。 通过网络搜索可以发现,网民通过照片和姓名,查找出高也的身份,在他的QQ和博客上留言,称他为“纯情的大学生”,还有不少带有辱骂性质的言论,高也与女朋友的合影也被公布,四处转载。因为手机号码外泄,骚扰电话和短信一直不断,给高也生活带来了严重的不便。 在强大的人肉搜索压力下,高也和女友都删除了自己的博客,网上高也的个人空间也注销了账号。 新闻链接 何为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讨伐与攻击。 这些恶语相向的文字,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这些语言文字刻薄、恶毒甚至残忍,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不但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讨伐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 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地影响了事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 本报综合报道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