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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新媒体电 最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启动市政债的研究工作。据了解,此项研究的政策指向是化解地方债风险和为城镇化融资,基本原则是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市政债,即由原来的代发代办的地方债转向自主发行的市政债。专家预期,管理层在论证和认可此项研究后,或将于明年两会后正式启动市政债试点。 财政部财科所提交给国家发改委的一份城镇化融资报告建议,用市政债解决城镇化融资和化解地方债务问题。财科所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提交的报告明确提出,城镇化基础设施融资必须建立约束力更高的地方公债制度,而所谓的地方公债制度即和发达国家市政债类似。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起草的一份研究报告则指出,要进行市政债发行试点,尝试“有收入型的市政债”,即当前的举债对应某个项目,这个项目完成后,将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从而带来稳定的现金流收入,这种收入可能是使用者付费,也可能体现为政府的税收(如财产税),预期未来的收入可以还本付息,即自主安排发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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