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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寿光市洛城街道金家村男子刘某,因怀疑其妻出轨,纵火将同村孙某承包的侯镇东毕二村村东的示范园大棚点燃。民警在现场发现用火柴与烟头绑定的引燃物,后经DNA比对,迅速锁定并抓捕犯罪嫌疑人刘某,目前,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寿光市洛城街道金家村男子刘某与同村的孙某关系一直很好,孙某平常称呼刘某“三哥”。但是一个偶尔的机会刘某发现妻子跟孙某的关系暧昧,今年8月份,刘某的妻子突然不辞而别。据刘某供述,他妻子当时出走时骑的电动车就放在了距孙某蔬菜大棚300米处的东毕村一学校里。所以他断定自己妻子出走肯定跟孙某有关,可孙某一直闪烁其词。当时他就产生了放火烧他家大棚的想法。 12月4日晚上,刘某决定放火烧孙某家的大棚。因为自己曾帮孙某做过棚门,所以对孙某家大棚的情况比较熟悉。他拿了一盒火柴,装着香烟,并用卫生纸蘸了柴油用塑料袋裹好,骑着摩托车来到孙某的蔬菜大棚。刘某在孙某的大棚旁边做好了两个简易的纵火装置,然后把点燃的香烟压在了大棚西头前侧的草帘子底下,接着就快速离开现场。 记者在寿光市刑警大队与寿光市侯镇派出所了解到,12月4日20时许,侯镇五台农昌蔬菜基地大棚区内发生火灾请求救援。经调查,发生火灾蔬菜大棚位于蔬菜基地办公室南侧,由洛城街道金家村孙某承包种植。经寿光市刑侦技术人员现场勘察,发现一包用火柴与烟头捆绑的未燃烧引燃物,确定该案为故意纵火案件。 刑侦技术人员及时将物证收集,送检化验部门提取DNA,并立即对受害人孙某社会交往情况以及周围大棚户展开调查摸排。经过侯镇派出所和刑警大队十几天的排查工作,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与孙某有矛盾的同村男子刘某。经提取DNA比对,确定现场未燃烧引燃物确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所留。23日,刘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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