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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在安装黄标车限行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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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城区“黄标车”要限行了。交警提示,黄标车如果违规驶入限行区域,按规定将会受到扣3分、罚200元的处罚。记者近日在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看到,四部门联合服务窗口正在为车主办理“黄标车”淘汰补贴手续,城区主要路段也挂上黄标车限行标志。 “黄标车”报废,咨询多办理少 2013年12月30日,记者来到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看到,在安丘市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商务局四部门联合服务窗口前有不少车主前来咨询“黄标车”淘汰的相关信息。 “之前听说‘黄标车’要淘汰报废,而且还有补贴,上班第一天就赶忙来车管所咨询一下相关信息。得知2014年1月1日前补贴标准较高,看来还得赶忙准备材料办理手续了。”市民王先生对记者说。 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为方便车主申领“黄标车”淘汰补贴,从2013年12月17日开始,四部门联合在车管所设立了服务窗口,为符合补贴的“黄标车”车主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服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2013年12月17日起,至今有近40辆车申请办理报废手续,符合条件的有28辆,其中补贴最高的一辆为重型载货车,除补贴金外,外加10%的奖励,共补贴1.98万元。 据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沈宝良介绍,通过环保检测部门提供的信息,我市“黄标车”有4624台,实际数量会更多。最近这段时间办理淘汰补贴的车主并不是很多,多数都是来咨询的。一些车主抱有侥幸心理觉得不会被查到。对此,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我市将对限行区域采取交警路面检查和城市道路管理职能系统抓拍的两种检查方式,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车辆按规定进行扣3分、罚200的处罚方式。 沈所长告诉记者,城区路段“黄标车”限行,为给“黄标车”车主进行提示,交警部门在相关路段安装限行标识。我市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为:市南区华安路—长安路—昌安路—南苑路,市北区青云大街—云湖路—东湖路—泰山街—汶水路范围内,限行“黄标车”。2015年1月1日起,市南区央赣路—双丰大道—昌安路—滨河路,市北区阳春路—206国道—北外环—云湖路范围内,限行“黄标车”;2016年1月1日起,扩大到各镇街区,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依法实施处罚。
分四时段补贴,早办理标准高 据了解,为鼓励车主提前将手中的黄标车报废,潍坊市专门制定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按照政策规定,对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黄标车”,给予相应补贴。 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淘汰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按照补贴标准的110%执行。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6月30日,按照补贴标准的100%执行。 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按照补贴标准的90%执行。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按照补贴标准的80%执行,最高补贴可达1.8万元。 沈所长介绍,办理“黄标车”提前报废的,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将机动车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车主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相关证明材料(车主为个人的,还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车主书面委托书,到车管所联合服务窗口填写《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经各部门对受理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车辆,由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助资金支付手续。 文/本报记者 王玉芳 花凯 图/本报通讯员 张京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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