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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结伙只掏食客搭在椅背上的衣服口袋 在淄博市打工的于某、王某、张某等人交叉结伙,以淄博市为据点,在我市城区、昌邑及省内多地盗窃多起,专门偷顾客搭在椅背上衣服内的财物。5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我市高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抓获。1月1日,记者从高新警方获悉,目前查实于某等作案6起,涉案价值5万余元。 以淄博为据点,全省转悠 从2013年3月份起,我市高新区多家酒店发生就餐顾客财物被盗案件,被盗对象均随手将衣服搭在椅背上,转眼功夫发现装在衣服口袋内的钱包等财物被偷了,因为就餐时来往的顾客很多,谁也没注意到究竟是谁偷走了顾客的财物。 高新公安分局介入调查后,调取酒店监控很快发现了可疑人员:一名身材中等、50岁左右的男子在餐厅内来往多次,之后在搭有衣服的椅子上坐下,手同时伸进了这件衣服的口袋,拿出钱包后迅速离开了现场。对于这名陌生男子,失主及朋友均称不认识此人。 在对案件进行仔细侦查的时候,办案民警注意到,每起此类盗窃案件发生时,酒店门口均停放着一辆黑色的伊兰特轿车,轿车停在酒店门口不远处从不熄火,监控中的中年男子得手后迅速上车离开。根据监控拍下的车牌号码,民警很快找到了这辆车的车主。 这辆车属于淄博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民警通过租赁公司提供的线索找到了案发时段内的租车人于某。在调查中民警发现,除了驾车来过潍坊市区,于某租赁这辆车后还去过泰安市、临沂市、日照市、青岛市、菏泽市、济宁市等地,车辆一租就是一个多星期。 民警赶赴两地抓获五人 在高新区案发后不久,昌邑市区也接连发生两起酒店就餐顾客衣服内财物被盗案件。通过串并,民警确定是同一伙人流窜作案。在对于某调查的过程中,与于某来往密切的王某、谭某、曹某及张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这5个人均居住在淄博市,而且同为东北老乡,是在老乡聚会时相识的。他们年龄相差较大,但都不愿意卖苦力,便结伙走上违法的道路。 几人往往是在一个地方作案后接着去往下一个目的地,行动轨迹不好掌握,很难一次性全部抓获。2013年11月21日,高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赶赴济南市,将分别住在两家宾馆内的张某、曹某等4人抓获。2013年12月2日,办案民警赶赴淄博市,将正在上网的于某抓获。 从2013年3月份以来,王某等人流窜全省各地进行盗窃。2014年1月1日,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嫌疑人已经交代作案6起,涉案价值5万余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挖掘中,5名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只在酒店下手 于某称,一般外出时都是三四个人一起,分别负责开车、望风、盗窃。每次从淄博出发后,他们的活动范围就遍及整个山东省,有时候一出门就是六七天,有时候则是三四天。对于行窃时间的选择,几个人只在午饭和晚饭就餐高峰期作案。到达一个城市后,他们先是在城区开车寻找人流量比较多的饭店,之后实施盗窃,盗窃成功后马上离开去往下一个城市,晚上则在第三个城市住宿。 作案时,甲开车停在酒店外,乙找到有人离座而衣服搭在椅背上的目标,装作顾客坐在这把椅子上,同伙丙则坐在对面望风。乙得手后会向丙使个眼色,自己先行离开,几分钟后丙再走出酒店。 对此,民警提醒市民,到饭店用餐时,最好把钱包放在裤兜内,不要放在上衣外兜内。贵重物品不能离开视线,不要将自己的衣服连同衣服内的现金一起披挂在靠背椅上。如果有不太熟悉的人一起用餐时,遇到中途上厕所或是要办理其他事宜时,切记随时携带好自己的皮包和衣服,不要留置在用餐现场。 本报记者 周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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