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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4日电 内蒙古一起特大家族式贩毒案3日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涉案11名被告人中4人被判处死刑,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5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11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1万元不等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0年6月开始,包头市民马少斌为贩毒牟利,单独或与女友韩婷婷等人多次前往成都,通过自身携带或物流运输方式,从四川籍毒贩李斌、肖运伟处购买大量冰毒运输回包头市,并亲自或指使其儿子马志远、弟弟马林及女儿男友李龙等人进行贩卖,逐步形成了以马少斌为核心,由上述人员组成的贩卖毒品团伙,大肆实施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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