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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市民杨女士去年10月份通过中介公司,在经济开发区的博鳌新城小区为外甥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本来想让外甥尽快入住,谁知他们到小区物业查询发现,原房主竟然还有物业费等费用没有结清。 1月5日,记者来到位于经济开发区泰祥街与月河路交叉口附近的博鳌新城小区。杨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该房的房屋买卖合同,上面明确写有交接日之前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卖方)负责结清。记者又来到博鳌新城小区物业,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发现原房主的确是还欠物业费、水费等相关费用共1107元。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原房主于女士。她说,他们将房子卖出后便回了老家,当时并不知道还有欠费。他们目前都不在潍坊,近期会赶回来将剩下费用结清。 (记者 王路欣 实习生 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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