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新闻评论 |
第03版
广而告之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就医◎告别“以药补医”,实行基本药物零加成销售 自2005年以来,作为山东医改试点的潍坊开始了对医改的“试水”,8年过去了,“潍坊模式”已逐步涉入了医改深水区。如今,头疼脑热的小病无需再去大医院,在家门口的社区门诊就能解决。先治病后交钱也不再是一种奢望,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在2011年底率先实施“先治病后交钱”的诊疗服务模式,惠及广大市民。此外,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等优惠政策的实施,让城乡医疗改革更加深入人心。 市民迈进了“十分钟就医圈” “以前有个头疼脑热都到大医院就医,非常麻烦。而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后,给我们建立了健康档案,身体有点小毛病,在家门口就能看。”今年38岁的袁晓宁家住奎文区名门世家小区,因扁桃体时常发炎,她需经常量体温、测脉搏。 据她介绍,以前去大医院,一大早就要到医院排队挂号,看一次病往往需要半天时间。现在有了“家门口的医院”,步行几分钟就能到达,“到社区门诊看病不仅省时省力,而且医生的态度特别好,对待患者就像家人一样”。 记者从我市卫生部门获悉,随着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逐步完善,不仅可以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行动不便的患者,只要打个电话,医生马上就会上门服务;对慢性病患者,医生还会定期上门回访,讲解医疗保健知识。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达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近200处,城市居民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初步形成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双向能转诊”的服务格局,初步构建起了“10分钟就医圈”。农村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全市所有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及绝大部分纳入规划的村卫生室已达到标准化要求。部分县市区积极探索县乡村“三位一体”纵向联合,县级医院通过签约托管乡村一体的卫生院,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建先治病后交钱绿色通道 日前,家住奎文区盛世豪廷小区的宋先生因患心血管疾病被送到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医生诊断发现,宋先生患的是冠心病,必须立即做心脏支架手术。 据了解,宋先生需要常年吃药维持,家庭负担沉重,实在拿不出钱了。然而,院方却在第一时间为他安排了手术,并告知其家属,医院开通了生命“绿色通道”,可先治病、后交钱,这让宋先生一家感激万分。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杨国儒告诉记者,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他们医院积极探索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放心、看病不方便”问题的有效途径。2011年11月26日,该院在我市率先实施“先治病、后交钱”的诊疗服务模式,使更多群众享受到生命“绿色通道”。 为确保新的服务模式有效实施,市第二人民医院还与药品挂网采购相结合,出台了限制药品使用比例、杜绝乱收费现象,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降价政策,切实做到让利于民。该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教育,及时查改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保证医疗安全。实施一日清单制度,及时发放病人一日清单,严格落实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增加了诊疗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的认可度。截至目前享受“先治病、后交钱”服务模式的患者达9000多人,医院垫付资金约1亿多元,切实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新农合全覆盖报销比例攀高 2013年11月29日,诸城市密州街道的王先生,给诸城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办事处送去了一面锦旗,感谢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据了解,2013年6月27日,王先生的爱人确诊为宫颈癌,住院治疗35天,花去医疗费共计85686.58元。新农合与新农合大病保险累计报销67450.48元,报销比例达78.72%,患者自己仅需掏18236.1元钱。 据悉,我市2003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06年实现了全市覆盖。补助标准开始时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此后不断提高,到2013年已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 为防止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我市逐步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据省政府对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进行部署,并确定从2013年起正式启动实施。从2013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资金对20类重大疾病参合患者住院发生的高额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经招标确定,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8000元以内(含8000元)部分报销17%,超出8000元的部分报销73%。此外,我市根据省里统一安排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为参合农民再购买一份商业医疗保险。参合农民患20类大病后产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由保险公司再次报销。 基本药物零加成让药费降下来 “以前感冒打3天吊瓶怎么也得花200多元,而现在3天下来也就花100多元钱。”在高密市柴沟阚家镇西埠村卫生室内,村民刘先生表示,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老百姓确实得到了实惠。 记者从高密卫生部门获悉,为改变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高密市政府承担了补偿责任,每年给予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19万元专项补助。同时,由市镇两级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每年每处给予8758元的运转经费补助。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该市卫生院门诊人均药品费用下降47.2%、住院人均药品费用下降45.6%,村卫生室门诊人均药品费用下降43.7%,每年让利于民预计达到7200万元。 据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0年开始,我市奎文、高新、寿光、诸城和昌邑“三市二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先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全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年底前纳入省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截至目前,市区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标志着这项惠民政策已覆盖我市100%县市区和100%纳入规划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全部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公卫补助不断提高 记者还了解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2009年启动,自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普遍开展。 2011年,我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简称公卫补助)标准由每年15元提高至25元,2013年提高至30元。其中,省级财政对我市年人均补助标准为13.5元,差额部分由市、区(县市)两级财政补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明确的项目主要包括: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等10大类4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3年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后,我市又将中医药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到11大类43项。 文/图 本报记者 曾庆建 张身率(署名除外)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