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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缴纳阁楼垃圾处理费的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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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园小区物业称按要求代收,奎文区环卫处予以否认 1月7日,奎文区樱园小区多名业主致电本报反映,他们小区从2012年开始对阁楼单独收取垃圾处理费,今年也不例外。业主们对此颇有异议,阁楼没有人居住,根本不会产生垃圾,为何要收取这项费用?当天,记者将此事反映给奎文区环卫处。对此,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从未对阁楼单独收取垃圾处理费。业主们不禁质疑,小区物业之前收取的阁楼垃圾处理费去哪了? 阁楼得单独交费 7日,记者来到樱园小区了解到,该小区物业从2012年开始对阁楼单独收取垃圾处理费,而今年业主前去缴纳物业费时,被告知同样需要缴纳。对此,业主们认为,阁楼没有房产证,平常没有人居住,根本不会产生垃圾,让他们缴纳垃圾处理费有点冤。 该小区业主刘女士在2012年9月份缴纳过一次阁楼垃圾处理费。7日,刘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当年的缴费收据。记者看到,上面显示2012年9月份缴纳阁楼垃圾处理费共计60元,为当年7月份至12月份的垃圾处理费。 刘女士说,他们小区的阁楼是外置楼梯,所以阁楼显示为602室。在2012年9月份,她到物业缴纳物业费时,工作人员对她说,阁楼需单独缴纳垃圾处理费。刘女士并未想太多很痛快地交了钱,后来跟朋友聊起来才觉得这钱不该交。 对此,该小区业主张先生表示:“如果家里的阁楼有人居住,让我缴纳垃圾处理费,我无话可说,可是我家阁楼上并未住人,根本不会产生垃圾,为啥还让我缴纳垃圾处理费?我曾咨询过奎文区环卫处,工作人员说他们从未要求对阁楼单独收取垃圾处理费。”鉴于此,许多业主在2013年缴物业费时,并未缴纳阁楼垃圾处理费,而物业也未强制缴纳。 相关部门 从未要求对阁楼单独收取垃圾处理费 当天,记者将此事反映给该小区物业。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奎文区环卫处曾派人到我们小区查看过,垃圾处理费按户数收取,由于我们小区阁楼是单独一户,也需缴纳。是奎文区环卫处要求收取阁楼垃圾处理费的,我们只是代收。” 随后,记者与奎文区环卫处取得了联系。收费处纪科长告诉记者:“他们从未要求对阁楼单独收取垃圾处理费,即便阁楼是楼梯外置单独一户也不收取。樱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说法纯属捏造。” 当天晚些时候,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泰琪律师事务所的高明律师。高明表示,2013年7月份出台了关于垃圾处理费的规定,但只针对有房产证的住户。像樱园小区业主所反映的情况,阁楼没有房产证,就不应该收取垃圾处理费。 文/图 本报记者 郑波 常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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