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6版:安丘新闻·社会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雇凶伤人 难逃天眼
安丘二中举行应急疏散演练
规范烟花爆竹保护群众安全
2014年01月1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雇凶伤人 难逃天眼
  嫌疑人作案工具。



安丘警方利用视频快速侦破物业雇凶伤业主一案

  小区物业和业主之间产生矛盾,完全可以通过协商等渠道解决。而安丘市某小区物业公司在和业主产生矛盾后,解决的办法却是雇社会闲散人员对业主实施伤害报复。不到两天时间,安丘市公安局成功破获该起案件,四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的制裁,另外一名嫌疑人正在抓捕当中。

出门查看被捅伤
  2013年12月29日23时20分,安丘市公安局接到某小区住户高先生报警称,他家与对门家的防盗门锁眼被人用胶堵死,当高先生警觉出门查看时被两名年青年男子用凶器捅伤大腿,造成轻微伤。
  接报后,安丘市公安局局长刘兆泰迅速责成城里派出所、刑侦大队二中队及指挥中心相关科室多单位民警协作配合,迅速展开对案件的立案和侦办工作。
监控视频找线索
  办案人员通过对小区门口的监控视频发现,两名嫌疑人从小区大门口直接到达受害人所在楼道,大约5分钟后,两人迅速跑出了小区。民警立即对道路两侧的监控展开视频调查。最终通过监控录像发现了两名嫌疑人的踪迹,其中一人在打电话。很快,就有一辆黑顶、银色车身的轿车前来将二人接走。但因监控画质不清,未能看出车牌号码。
  在对接应轿车大致途经路线进行分析后,办案人员调取了安丘市银座路口处的电子警察监控,综合时间、车辆特征等因素分析获得接应车辆的车牌号码。随后,办案人员迅速对该嫌疑车车主孙某进行查找、传唤。
四名嫌疑人落网
  2013年12月31日下午,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涉案车主孙某到公安机关投案,但却拒不承认自己参与伤人的行为。最终在警方获取的证据面前,孙某交待其曾在29日晚将车借给潍坊市坊子区黄旗堡街道的朋友胡某使用,并在其投案前又将车交给了胡某。办案民警对嫌疑车辆再次进行监控查找,最终发现嫌疑车辆正沿北海路向潍坊方向逃窜。为防止其逃到潍坊,错过抓捕时机,城里派出所所长刘国伟立即带领办案人员驱车追赶该车。最终,办案人员在坊子新区发现嫌疑车辆并进行跟踪观察后,在一路口遇红灯时,成功将嫌疑人胡某抓获。通过就地审查,办案民警获取了捅伤高先生的两名嫌疑人的信息,然后立即赶往潍坊,兵分多路将另两名犯罪嫌疑人高某和周某分别抓获。截至31日下午5时20分,4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物业雇凶来报复
  通过对嫌疑人进行讯问,一起物业和业主之间因纠纷而雇凶伤人案件浮出水面。
  长期以来,该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在供暖、收费等问题上产生矛盾,而高先生作为业主代表,挑头领着其他住户进行维权。于是,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之妻郑某便想到找人教训高先生的想法。
  郑某找到了孙某、胡某二人,并表示愿意出资8000元,让他们雇人教训一下高先生。于是,孙某从潍坊雇用社会闲散人员高某和周某,胡某还向高、周二人提供了高先生的照片。
  2013年12月29日,高某和周某到高先生所在的小区等候,准备伺机行动。但二人在小区门口等了一天也未见到高先生的影子。晚上,高、周二人到高先生家堵锁眼,想等到第二天高先生到门卫处查看监控时,二人再伺机动手。结果二人晚上11点多到高先生家门口堵锁眼时,高先生听到动静到门外查看,两嫌疑人惊慌之中用弹簧刀将高先生腿部捅伤并迅速逃跑。
  2014年1月1日,被抓获的4名违法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均被安丘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3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目前,办案民警正在对另一名违法嫌疑人雇人行凶的郑某进行抓捕。
      本报通讯员 周晓祥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