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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14日,山东省质监局稽查局通报了2013年全省执法打假相关信息。记者了解到,2013年山东省12365质监热线共受理职业举报人投诉举报1333起,较上年同期增长281.9%,举报案件涉及的产品主要是食品。 对于职业举报人举报的案例,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是正规举报,稽查局都会按照正常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处理。稽查局表示,职业举报人举报的1333起案例,已经处理1036起。 最高法院表示,不支持职业打假人的“知假买假”行为。职业打假通常是有组织的、经常性活动,不具有法定的消费者身份,其打假活动具有双刃剑性质,有可能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消法》要求,只有同时符合“购买行为是为生活消费的需要”以及“经营者有欺诈行为”两个条件,消费行为才受《消法》第49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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