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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远了,送行的身影还在
主人不在宠物寄养
2014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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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不在宠物寄养



  临近春节,不少回家过年的市民开始为自己的宠物找一家合适的宠物店进行寄养。1月17日,记者走访城区几家宠物店了解到,现在已经陆续有市民将宠物送去寄养。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春节期间寄养宠物的价格上涨约20%。此外,一些家庭式的宠物寄养也逐渐兴起。律师提醒,为了避免纠纷,应当把双方的权利义务落实到书面上,签订寄养协议等。

价格上涨两成
  “因为回福建老家过年,所以我的宠物只能先放到宠物店寄养了。”在奎文区做生意的陈女士说,她的博美犬养了2年了,从去年开始她便在回老家过年时将宠物寄养在宠物店内。记者走访城区几家宠物店了解到,由于回老家过年等原因,不少市民选择将宠物放到宠物店内寄养。
  1月17日,记者来到潍城区北宫西街的潍坊金山兽医总院。据院长王金山介绍,春节期间的宠物寄养已经开始,目前他们店内已有3只宠物狗被送来寄养,最近打电话咨询和预订的市民也逐渐增多。今年春节期间寄养宠物的价格相比去年同期略有上涨,涨幅在20%左右。
  “来我们店里寄养的宠物需要主人提供免疫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资料,没有的我们一律不收。如果确实需要寄养,我们会重新为宠物做详细的体检。”王金山告诉记者,寄存双方还需签订一份寄养协议。
  记者走访城区4家宠物店发现,4家宠物店都会与顾客签订寄养协议,3家宠物店要求顾客提供宠物的相应证件。
家庭寄养兴起
  目前一些家庭式宠物寄养也渐渐兴起。记者在一家大型网站上看到,过年期间有不少市民发布了一些家庭式宠物寄养的信息。
  记者联系到了一位发布家庭宠物寄养信息的李女士。她表示,去年她便开始了这种家庭宠物寄养生意。李女士说:“春节期间,不自己携带狗粮的大狗寄养价格为每天80元,小狗为每天40元。”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的成强律师认为,不论是在宠物店寄养,还是家庭式寄养,为了避免纠纷,应当把双方的权利义务落实到书面上,签订寄养协议等。
  本报记者 王路欣 实习生 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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