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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东西碰巧没货?小心“定向导购”
2014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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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东西碰巧没货?小心“定向导购”



  “这个型号的冰箱性价比更高,比你刚才看的那款强多了。”随着春节的临近,一年一度的最强节前消费季又拉开了序幕,但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在购物过程中经常遭遇“被导购”。奎文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要警惕“定向导购”。

导购推荐别的商品
  1月12日,家住奎文区盛世豪廷的刘女士到城区一家大型商场购买化妆品。销售人员告诉她,她想要的那款化妆品暂时缺货,极力推荐另一款价格较高的化妆品。“销售人员说,这款价格高的面膜很好,而且正在搞活动。”刘女士说,最终没禁住忽悠买了,但用了两次后感觉效果特别差。
  无独有偶,高新区北海花园的谭女士也有过类似遭遇。“我本打算在泰华一个专柜买内衣,销售人员推荐了一款,价格稍微高点。但是买回家才发现这款内衣没有任何标签,并不是那个店所销售的品牌。”谭女士说。
  据奎文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定向导购”是指消费者购物时,经营者告知某种商品无货或有瑕疵,待取得消费者信任后,借机定向推销其他利润空间大或质量低劣的商品。
多发生在销售旺季
  16日上午,在和平路与胜利西街交叉口附近等公交车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苇湾社区一家理发店做头发时,问能否用该店网上的团购烫发券,一位工作人员跟她说“那种券太便宜,用的烫发技术和染发剂也不会太好,建议直接从店里选择烫染套餐”。张女士一看价格都比团购贵很多。
  一位曾经在商场做过数码产品导购员的赵先生告诉记者,这种定向导购的现象多发生在商品销售的旺季,顾客如果对产品的需求强烈,即便产品价格贵一点也会接受。
消费者可以申诉
  奎文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如果销售人员推荐消费者意向以外的产品,消费者应停止购买决定,重新通过其他渠道对新推荐的商品做性能价格综合评定;如果坚持购买,为确保价格公平,建议要求对方书面承诺其售价不高于同期零售市场上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的广告、标签等明示价格。
  如果经营者利用欺诈手段推销商品,只要消费者保留好宣传材料、购物凭证等相关证据,便可向有关部门投诉、申诉、诉讼,以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王叶妮 刘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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