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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我市气温变化大,前期气温偏高,后期降幅达10℃ 1月29日,记者从市气象局了解到,2014年春节期间(1月30日—2月6日),我市大部分地区以晴好天气为主,不会有大范围雨雪和持续性雾霾天气。节日期间,我市气温变化较大,前期气温偏高,正月初四(2月3日)开始由于冷空气频繁,气温会明显下降,最低气温降至-5℃,提醒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注意保暖。
天气前暖后冷 “从除夕到正月初三,白天的最高气温都在12℃以上,特别是初二和初三这两天,最低气温也在0℃以上,天气非常暖和,很适合走亲访友。但是到了初四,受一股冷空气的影响,气温会大幅下降,白天的最高气温会降到2℃—3℃,降幅达到10℃,大家要提前做好准备,避免温差太大而感冒。”1月29日,市气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春节期间,我市的具体天气情况如下:1月30日(除夕),全市天气晴间多云,北风转南风2—3级,气温-1℃—13℃。1月31日(初一),白天全市天气多云转阴,南风3—4级,气温-1℃—13℃。1月31日夜间至2月1日(初一夜间至初二),全市天气阴转多云,有雾霾,局部地区有小雨,南风短时北风2—3级,气温5℃—12℃。2月2日(初三),全市天气晴间多云,北风2级增强到4—5级阵风7级,北部海区4级增强到7—8级阵风10级,气温2℃—15℃。2月3日(初四),全市天气晴到少云,北风3—4级,北部海区7—8级逐渐减弱到6—7级,气温-1℃—3℃。2月4日—5日(初五—初六),全市天气晴到少云,北风短时南风2—3级,气温-5℃—2℃。2月6日(初七),全市天气多云,东北风2—3级,气温-4℃—1℃。 冷空气影响大 另外,记者从中央气象台了解到,春节期间,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前高后低;除夕至正月初二,以晴为主,有利于出行,中东部地区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较差,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初三开始,强冷空气自北向南影响,北方气温转为偏低,长江中下游地区雨雪呈增多趋势。正月初二,新疆北部有大风降温天气,新疆北部和东北地区北部有中到大雪。初三至初六,中东部地区气温将下降6℃—8℃;华北、东北等地降温幅度可达10℃—14℃,气温将比常年同期明显偏低;长江中下游地区雨雪增多。初四至初七,西北地区东部、黄淮及其以南地区有小到中雨雪天气过程,长江以南地区以降雨为主;阴雨雪天气对出行有一定影响。 本报记者 孙永莲 ◎相关链接 央视发布烟花爆竹燃放指数 今天就是除夕了,年味越发浓郁了。1月28日上午,中央气象台首次发布了国家级烟花爆竹燃放气象指数预报。预计1月29日上午到30日上午,河北中南部、河南南部、湖北中东部、湖南西北部、四川盆地中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气象条件不适宜燃放烟花爆竹,提醒市民尽量不要燃放;山东大部分地区,包括潍坊为不太适宜燃放气象指数,半岛地区为适宜燃放。 中央气象台高级工程师张恒德表示,气象部门在计算烟花爆竹燃放气象指数时综合考虑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以及风、湿度及降水等气象条件。此次发布烟花爆竹燃放气象指数预报为历年来首次发布,今年发布时间为1月29日至2月14日(农历腊月廿九至正月十五)。 烟花爆竹燃放气象指数分四级 全国烟花爆竹燃放气象指数共分四级:1级为气象条件适宜(在非禁放区和非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2级、3级为气象条件不太适宜和不适宜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提示分别为尽量减少燃放和尽量不要燃放;4级为气象条件极不适宜燃放烟花,提醒公众不要燃放。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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