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新闻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走马“两会”
 
标题导航
曝反贪局长出入夜总会
武汉“艳照门”干部被免职
押运员因枪支走火身亡
老人冒雪高速免费供水
为撑场面比亚迪改奔驰
大病保险试点推行定时间表
超豪华悍马印广告遭吐槽
舟山舰驰援我东海失火渔船伤员
美国公司或让免费wifi覆盖全球
安倍称中日不会发冲突
穆沙拉夫18日首出庭
美空军一无人机坠毁
熟睡女婴遭老鼠啃食
男子翻墙闯白宫被抓
2014年02月0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病保险试点推行定时间表
六月底前各省份须启动试点工作



  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 记者8日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设的要求,2014年将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利用部分新农合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在参合(保)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国务院医改办近日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已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切实抓好有关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由医改办牵头,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保监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尚未制定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省份,要在2014年5月底前出台有关文件;要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宣传和政策解读,使群众真正了解这项政策的实惠,能够“求助有门”;加大对合规医疗费用界定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力度,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
  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商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管,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处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补偿。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