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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学生租房忙先签合同防受骗
2014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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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学生租房忙先签合同防受骗



  春节过后,不少家不在市区的大学生为了方便找工作,开始忙着租房子。2月11日,记者接到老家是寿光稻田镇的大学生小张的电话,他通过中介租了奎文区的一套房子,入住后发现房子里电器都不能使用,但小张已经交了房租和押金,只能吃哑巴亏。律师提醒,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签订合同,并把房间内物品的使用情况等写清楚。
房内电器不能用
  小张对记者说,小张和同学通过中介租了北宫东街与虞河路交叉口附近舜之都双子座的房子,房间50平方米左右,房租一个月700元。中介与小张一起看房子的时候表示房间内的电视机、空调、洗衣机都可以正常使用,小张跟同学入住后才发现,这三样电器根本不能正常使用,但他们已经交了3个月的房租以及2000元的押金,而且合同上并没有注明家电有问题可退房,只能先将就着住了。
  小张想借自己的遭遇提醒其他的大学生,在租房时一定要谨慎,“真没想到中介会骗人,也怪自己当时没试试看看这些电器是不是真的可以使用。”小张说。
学生成租房主力
  位于城区虞河路上一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丁经理对记者说,春节过后前来租房子的人数是节前的两三倍,多数以大学生为主。“这些大学生都不是潍坊市区的,为了找工作只能先租房子住,我们也会尽量让房主把价格降低。”
  在城区新华路上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也表示,春节过后前来租房子的大学生很多,而且这些大学生都没什么社会经验,很少主动要求签合同,房屋情况询问的也不是很仔细。对于大部分的大学生都需要中介工作人员的提醒,才知道应该签合同。
莫忘签订合同
  记者采访了山东泰琪律师事务所的高明律师,高律师表示,像小张的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如果小张可以提供中介当时所承诺电器方面的书面证据,就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退回房租和押金。如果小张不能提供这方面的证据,房租和押金就不能退回。
  高律师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大学生都缺乏租房这方面的知识,他提醒大学生,在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把一些自己看重的方面写在合同里,物品的使用情况数量等也要标明。单纯的口头承诺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即使出现不一样的情况时,也无法以对方违约为由退回房租和押金。只有在合同里面注明,才能起到保护自己的作用。
  本报记者 郑波 常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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