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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后,他向小两口连开三枪
2014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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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后,他向小两口连开三枪
  2月13日,广西醉酒警察枪杀孕妇案在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图为被告人胡平(中)在法庭上。    新华社发
  事发米粉店,自从出事后一直关门到现在。



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公开审理,是否为故意杀人成焦点
  13日,2013年10月28日发生在广西平南县的一起警察酒后开枪杀人案在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平身为警务人员开枪射击他人,致1名孕妇死亡、1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5个小时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案件回顾 醉警察枪杀孕妇
  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书,2013年10月28日,被告人胡平协助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刑侦大队2位民警在平南县大鹏派出所调查案件。当天19时许,被告人胡平与刘华、罗忠政到大鹏镇的兄弟酒家吃饭喝酒。
  21时许,胡平醉酒在街上吵闹,22时24分胡平用其随身佩戴的六四式手枪在“老牌螺蛳粉店”店门前道路上开枪,接着闯入店内问是否有奶茶,当店主说没有时,被告人胡平即朝天花板开了一枪,接着朝店主蔡世勇、吴英夫妇连开三枪,蔡世勇被子弹击中右肩膀,孕妇吴英被子弹击中头部及手部、胸部。蔡世勇见妻子吴英被击中,即上前抢夺胡平手中的枪支,两人争抢至店外的街道上,被闻讯赶到的大鹏派出所民警分别控制住,并缴下手枪。蔡世勇、吴英夫妇被送往镇卫生院抢救,胡平被带回派出所。23时许,被害人吴英经抢救无效死亡。
庭审焦点 是否为故意杀人
  公诉人指出,2013年10月28日当晚,被告人胡平醉酒后在店门口连开两枪,店主回应没有奶茶,胡平接着朝店主蔡世勇、吴英夫妇连开3枪。公诉人先后列举了16名证人证言,其中包括当时2名在米粉店就餐顾客的关键证言。
  记者在庭审现场得知,胡平等人当晚在餐馆里共喝了10.8斤45度米酒,有关方面第二天早上7时许提取血样,检测发现胡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09mg/100ml,属于醉酒。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的鉴定则排除了被告人胡平患有精神病的可能,案发时属单纯醉酒。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当晚可能因为米酒中毒影响了自己的意识判断和行为控制,并依据伤者和死者身体上弹孔伤痕提出,双方是在争执中造成开枪过失杀人。辩护人另外根据被告人在事发后没有逃离、提醒他人救人等事实,认为胡平有自首认罪情节,请求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受害人家属 要求严惩凶手
  这起恶性刑事案件发生后,社会舆论对于严惩凶手及相关责任人的呼声甚高。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之外,受害人家属同时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从严判处,同时请求法院判处被告人胡平向受害人支付经济赔偿123万余元。
  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胡平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向受害人家属道歉并就民事诉讼部分提出和解。受害人家属不接受道歉,也不同意和解。
  开庭之前,受害人丈夫蔡世勇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说,希望法院公正审判、严惩凶手。
争议一
办理骗婚案 要配枪吗?
  记者了解到,在这起案件中,胡平本是协助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刑侦大队民警在平南县大鹏派出所调查一宗跨省骗婚案件。《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中明确:非因工作需要的不予配备公务用枪;不得携带枪支饮酒;非工作需要不得携带枪支进入饭店、商场和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不少网民质疑:查办跨省骗婚案件是否需要申领、携带枪支?胡平领取枪支是否经过了相关审批程序?广西贵港市政法委在12日回复记者时简要表示:“经调查,胡平领取枪支审批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但其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和有关纪律条令致无辜群众死伤,属于个人行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尚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莉萍表示,我国不允许民间持枪,因此持枪人员并不多,配备枪支的都是一些特殊工种。但是,目前枪支管理的相关法律相对较少,发生民警枪杀群众的案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管理制度的缺失,一些单位不重视枪支的收纳。
争议二
拖仨月才审理 过程合法吗?
  民警涉嫌持枪故意杀人案件发生后广受关注,从案发到2月13日一审开庭审理,间隔已有3个多月。网上不少网民认为如此重大案件却“久拖不决”,质疑相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当地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包庇情况等。
  记者12日晚从贵港市有关方面了解到,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犯罪嫌疑人胡平就已被刑事拘留;10月31日,犯罪嫌疑人胡平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13年11月7日,公安机关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接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经审查于2013年11月27日提起公诉至法院,贵港市中院12月3日正式立案受理。2014年1月14日,受害人另外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贵港市政法委回应认为:公安机关从案件发生到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共11天,不存在超过侦查羁押期限问题。侦查办案过程依法公正,并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整个案件侦办过程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争议三
醉酒警察行凶 政府来买单?
  2013年10月31日,当地政府曾将死者吴英娘家、婆家亲属召集到一处,商议先行赔偿问题。蔡世勇的姐夫赖先生表示,政府提出的赔偿金额70余万,包括死者赔偿金、孩子抚养费等。
  当地政府的这一行为引发公众质疑:加害人为醉酒民警,政府为何埋单?2013年11月3日,贵港市副市长、平南县委书记黄星荣接受采访时称,考虑到诉讼时间较长,为了尽快让受害者得到补偿,计划由政府出面先行支付,事后再由犯罪嫌疑人偿还政府。
  13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接受采访时指出,政府应该和被告人签订协议,由被告人出面赔偿,像这样由政府出面赔偿的做法,存在一定风险。“这么做有两个危害性,第一弄乱了法律关系,政府出面赔偿受害人算怎么回事?究竟是谁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第二,被告人将来完全有可能赖账,赔偿必须让被告人,即犯罪行为实施人自己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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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十年冤狱 历经三审三撤
  13年前,河南省商丘市曾发生过一起强奸杀人碎尸案,杨波涛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至今已经10年。其间,他经历了商丘市中院3次判决极刑,河南省高院3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最终,商丘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对他的起诉。2月12日,商丘市公安局给他送来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在看守所里度过了10年青春的杨波涛第一次走了出来。
源起强奸杀人案
  2001年,26岁的杨波涛在商丘市经营着自己的电器商行。杨波涛的妹妹杨春明说,当年五六月份,她很久不联系的初中同学李月英来到哥哥杨波涛的出租房住过几天。8月份,她再次接到李月英电话,说她要去义乌打工,已买好了汽车票。杨春明出于好心,就告诉李月英如果要到自己那里去住,可以去杨波涛的电器商行拿钥匙。
  然而,“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电话给全家带来了无尽的麻烦和苦痛。”杨春明说。李月英路经商丘时,突然失踪了。李的母亲刘卫兰于当年9月7日报案。3天后,商丘市公安局梁园分局找到了6块被切割的尸体。两年后,经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DNA鉴定,认定死者就是李月英。
  2001年的这起案件,被警方认定为“8·16”强奸、杀人、碎尸案。杨波涛成为警方的嫌疑对象。2004年7月5日,杨波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他一直不认罪。不过,根据卷宗显示,2004年6月15日杨波涛在供述中,承认这起杀人案是他所为。从2005年起,这起杀人碎尸案进入了一审判决、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反反复复之中。杨波涛先后被判死缓、死缓、无期,但均因“事实不清”被河南省高院发回重审。期间,杨波涛多次上诉。他称之所以做出有罪供述,是因“连着17天17夜把我关在宾馆里,折磨得我出现各种幻觉、错觉,就像灵魂飞出去一样。”
相信会得到清白
  十年以来,除了开庭时去法院,杨波涛没有出过看守所半步。2月12日,这是他第一次自己踏出看守所的大门。
  “我一直相信一定会有真相大白那一天的。这也不是我要的结果,我一定可以无罪释放的,我是被冤枉的。我曾经想过无数次踏出看守所的情景。一直以来对自由的向往很迫切,但现在还不够自由。我看到亲人们都老了很多,爸爸妈妈、姐姐妹妹都老了,他们为我操碎了心,万分难过。”杨波涛告诉记者。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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