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14日,广东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严小康同志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严小康同志在任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东莞市涉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国内外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严小康,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江西南康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本科学历。2012年2月至现在,任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东莞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