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新闻评论 |
第03版
潍坊新闻·重点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物业称已过保修期拒修,相关部门称可申请维修资金 业主 房屋渗水物业拒绝维修 18日,记者来到奎文区名门世家小区16号楼3单元刘女士家,看到她家是上下两层的复式房子。刘女士告诉记者,2004年她为儿子在此处购置了婚房,一直未入住。近来,刘女士发现她家东侧卧室靠近窗户处的墙体长出了一大片绿毛。 刘女士查找原因发现,原来是卧室窗户外侧的墙体出现了一条裂缝,雨水顺着缝隙渗进了室内所致。 记者看到,窗户上方的外墙出现了一条很大的裂缝,宽度在2厘米左右。记者在该小区转了一圈看到,外墙墙皮出现裂缝的不只刘女士一家。刘女士说,她曾多次打电话让物业帮忙维修,而物业表示,房子已过了保修期,出现问题业主需自行承担费用维修。 “房子买来还未入住,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太气人了。”刘女士无奈地说。 物业 产权属于业主应自行维修 当天,记者与该小区物业——潍坊德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对于刘女士家的外墙出现裂缝一事,一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按有关规定,小区的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限不低于5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不低于5年。名门世家小区是在2002年交付的,如今保修期已过。业主家窗户上方的外墙出现问题,由于该部位产权归业主,因此维修费应由业主自行承担。 当被问及外墙出现裂痕能否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修缮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范围是小区的共用部位,该部位不在此范围内。 查证 外墙出问题可申请维修资金 当日晚些时候,记者就此咨询了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据工作人员介绍,《潍坊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办法》中所指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板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该工作人员表示,刘女士家的外墙出现裂痕,外墙属于住宅共用部位,小区业主应确认是否交纳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查看房子是否出了保修期。若两项都具备,小区物业应根据业主、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及查勘结果,提出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建议,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已入住面积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并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同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业主委员会应持有关资料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备案。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会同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通过专门管理银行将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预算资金的70%划转至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单位。 文/图 本报记者 张玉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