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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20日从国家卫计委获悉,为营造廉洁行医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该部门决定自5月1日起,开展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协议书》工作。院方将郑重承诺廉洁行医,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贵重礼品。 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代表医方必须在协议书上签字,患方由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名。 国家卫计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统一设立投诉电话印刷在《协议书》上。医疗机构要将医患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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