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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录像显示,捡到刘女士苹果手机的就是这名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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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拾金不昧,但也有人贪财拾物不还。家住奎文区华安世纪樱园小区的刘女士带孩子到游乐场玩耍时,一时大意把苹果手机掉在了地上,返回寻找时发现手机被人捡走了。她调看监控录像,发现被一名带着孩子到游乐场玩耍的男子捡走了。“手机里存有我女儿从出生到两岁的照片及大量客户资料,这些对我们来说太珍贵了。”刘女士一家希望该男子能够归还。
监控录像显示,手机被一男子捡走 21日,刘女士的丈夫王先生对记者说,正月十五是元宵节,也是他们两岁女儿的生日。当天下午2时许,刘女士带女儿到潍坊银座商城内的游乐场玩耍。在此过程中,女儿突然尿了裤子,刘女士为照顾女儿把手机放在了地上,随后抱起女儿到商场里买裤子。 过了约一个小时后,刘女士发现手机不见了。刘女士想到手机应该是落在了游乐场里,她返回寻找却发现手机已经不见了。刘女士调看监控录像发现,手机被一名带着孩子到游乐场里玩耍的男子捡走了。 记者从监控录像中看到,当时一名身穿格状上衣的男子带着孩子来到游乐场玩,孩子在一边玩耍时,该男子发现地面上有一部手机,当即弯腰捡起。他捡起手机后并没有立即收起来,而是拿在手里不断左右张望。孩子在玩了约10分钟后,一名老人抱着孩子离开,而该男子紧随身后。 刘女士发现手机被该男子捡走后,立即用其他手机拨打自己的电话号码,却发现手机已关机。随后,刘女士告诉了丈夫自己手机被捡走的事,王先生赶紧上网进行网络定位、远程锁机,但刘女士的手机一直没有下落。
内存珍贵资料,失主愿出千元酬谢 王先生对记者说,妻子的手机是“苹果5”,是在去年买的,用了还不到一年,这部手机价值数千元,但对他们来说,最珍贵的并不是手机,而是手机内存储的照片等资料。手机里有女儿从出生到两周岁的所有照片、视频,这些东西丢了,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 与此同时,王先生和妻子是做生意的,刘女士的手机里储存着大量客户资料,丢了这些资料,对他们的生意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大的麻烦。 王先生希望捡到他们手机的男子能尽快归还,或是有认识该男子的好心人,劝说该男子把手机还给他们,他们愿意拿出1000元作为酬谢。知情者可拨打本报96663提供线索。 对此,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志杰表示,捡到刘女士手机的男子没有归还,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将他人的东西占为己有,他的这一行为属于非法侵占行为。将他人的遗失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还会构成犯罪。 文/图 本报记者 刘晓梅 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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