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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生产销售“地沟油”等 我市法院全年共办结各类案件92217件 本报讯 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树政作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7301件,办结92217件,同比分别上升6.5%和5.3%,结案标的额149.2亿元。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583件,办结11081件,同比分别上升13.5%和14.7%。 其中,充分发挥商事审判经济调节功能,依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5491件。依法审结企业破产、兼并重组、公司解散案件11件。依法稳妥审理银行贷款、票据证券等金融纠纷案件,协调解决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24件,为银行回笼资金4.1亿元。 在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308件,判处罪犯7240人。严惩职务犯罪,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56件,判处罪犯198人。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依法审结生产销售“地沟油”、加工贩卖病死猪肉、鸡肉等犯罪案件11件,判处罪犯30人。严处“恶意欠薪”行为,依法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件,判处罪犯3人。组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464件。 在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方面,依法审结一审民事纠纷案件40132件。积极应对民间借贷纠纷年均递增55%的快速发展态势,审结此类案件11753件,涉案标的额30.2亿元。积极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在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交通安全等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专业化调解组织70余个,畅通类型化纠纷的快速化解渠道。 (记者 韩镇 邓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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