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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全面实施“选课走班”教学
2014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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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全面实施“选课走班”教学
我省近日发布2014年教育工作要点,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2014年教育工作要点》。今年我省将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高等学校与高中联合育人计划。并在各中小学推广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和等级评价,继续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进行监测。此外,还将坚持整体推进、深化提高,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近日,记者了解到,2014年,我省将继续实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开展“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更加重视学生体质健康。筹备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研究探索艺术教育评价体系。组织大、中、小学学生艺术展演,组织实施“山东省艺术家进校园活动”。
  继续推进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农村教学点建设。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变化情况,结合城乡扩容、小城镇建设、中心村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布局规划,形成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督促完成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任务。
  以提升内涵、提高质量为主要内容,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扩增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将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全面实施高中“选课走班”教学
  启动《山东省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探索构建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德育教育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机制,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爱家乡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实施素质教育重点项目推进计划。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完善教学内容,制定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高等学校与高中联合育人计划。全面实施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探索建立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监测评价制度,推广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和等级评价。推行中小学校绿色评价制度。继续实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研究制定县域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建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考核制度。
推进3+2、3+4贯通培养试点工作
  在职业教育方面,我省将进一步推进3+2、3+4贯通培养试点工作,改进“专升本”制度,实现专科与本科的有效衔接。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的有效对接。建立主要专业集群省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推进3+2、3+4贯通培养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研发。开展60个本科专业重点建设项目,形成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能力。开发完成涵盖主要专业群的中职教育、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三年制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启动专业教材、课程资源开发并探索建立共享机制。实施品牌专业建设计划,扶持涉农、紧缺专业建设。
  建立奖补机制,推进中职学校专业分级认定和高职院校专业评鉴,改革完善国赛、省赛选手选拔和训练制度,科学设置赛项,建立技能大赛试题库,对获得大赛奖项的选手给予政策、物质奖励和技术技能发展的空间,形成“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良性示范机制。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
  推动各市统筹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布点。组织好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省级验收总结工作。推进各市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并利用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既有资源,建设专门化、开放性、有特色的公共实训基地,继续实施全省职业院校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做好“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任务申报和立项,争取中央扶持资金。
鼓励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
  推动学校主动针对企业需求,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专业、开发课程,将企业先进的生产服务标准转化为教学标准,形成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专业集群。将中职教育“双证互通”试点扩大到所有合格学校,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卓越技师+卓越工程师”试点。加强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完善职教集团运作模式。推动落实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
  制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和质量标准。研究推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及学分互认试点,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办好开放教育,拓宽终身学习通道。推进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支持开展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以培养新型农民为重点,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
  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评选民办高等教育名校工程立项建设单位。落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认定管理办法,在青岛、潍坊、德州市开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本报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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