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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店退货措施先行一步,但要求不能影响二次销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月13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3月15日起施行。近日,记者采访发现,不少网店、电商早已推出了7日内无理由退货,但是一些网店店主却担心消费者盲目购物退货,给他们带来一定损失和麻烦。 近日,记者在淘宝网随机打开一家经营服装的网店“永恒颜色”,并向客服人员咨询衣服不合适能否退货。该客服人员表示,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买家在签收后七天内都可以退货,但邮费需买家自己承担。另外,该客服人员建议,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在购买前要先看好款式和尺码,按需购买。为了更好地保证消费者权益,他们甚至可以将退货时间延长至15天左右。 随后,记者又在几家电商网站上发现,像京东网、当当网等大型电商,也都推出了“7日内可以申请退换货,15日内可以申请换货”,但有的商品并不适用。 当天下午,记者在奎文区西虞巷见到做了三年多淘宝生意的潍坊小伙崔国明,他正忙着在电脑前整理自己的网上店铺,并将最新款的货物图片上传。对于刚出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崔国明说,他的店铺一直都是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但前提是衣服吊牌要完整,不影响二次销售。但是崔国明表示,他也担心此举实施后,有消费者会盲目购物并退货。 家住潍城区三友华锦苑小区的谭女士在淘宝上开了一家售卖钱包的店铺,她也有这方面的担心:“如果买家买个钱包,带着标签用几天再故意退掉,也会影响二次销售,长此以往会给我们网店造成很大的负担。” 即将出台的新办法得到了不少市民的普遍认可。家住虞河路左岸华庭小区的钱先生向记者表示,“有些卖家在你买东西时非常热情,想退货时就爱搭不理。有了新办法,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这样的卖家。” 潍坊市工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法》中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有一些商品除外。此外,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该办法将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施行后,他们将认真贯彻落实。 本报记者 王路欣 实习生 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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