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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私家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为避免发生纠纷,不少车主选择借助现代科技产品,行车记录仪也进入广大驾驶员的视线。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时,行车记录仪拍摄的影像能被交管部门采纳吗?对认定事故责任有无帮助?若因行车记录仪自燃导致机动车损毁,保险公司是否理赔?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专门进行了采访。
调查:质量参差不齐,难判好坏 为了了解行车记录仪的销售情况,2月25日记者来到青州百货大楼电脑城进行采访。 在电脑城内,一名经营导航行车记录仪的店主告诉记者,她经营汽车导航产品很多年了,从2010年开始把行车记录仪加入到柜台中,随着车辆的增多,行车记录仪的销售量一直呈上涨趋势。目前,市售的行车记录仪价格在200至1000元之间。前来买行车记录仪的消费者的年龄主要在20—45岁之间,多是用来倒车提示和录像。 记者发现市场上行车记录仪品种较少,外观大同小异,一般包含一个摄像头和一个显示器。当记者询问这些行车记录仪的不同之处时,这名店主告诉记者,主要是清晰度和广角角度两个方面影响行车记录仪的价格。清晰度高、广角角度大的价格高,反之价格就低。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国家尚未针对行车记录仪的生产、技术、用料、质量等方面出台统一标准,因此,很难通过行车记录仪说明书上的参数判定好坏。 使用:利于责任认定,但以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为准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行车记录仪拍摄的影像能被交管部门采纳吗?2月26日记者来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进行采访。 “行车记录仪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一定帮助。”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南金堂说,一些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到达事故现场时现场已被破坏,行车记录仪录制的影像能帮助交警还原现场。 南金堂告诉记者,行车记录仪录制的视频属于视听资料,在保证真实的前提下,可以作为证据链条上的一环,和公安机关调查的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但最终要以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为准。 “行车记录仪有利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不能代替交警调查取证。”南金堂告诉记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程序规定,交通警察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时,应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即便采纳行车记录仪保存的现场影像资料,也应先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看其是否能反映现场发生了什么。
安全:行车记录仪自燃导致车损毁,赔付困难 因缺乏统一国家标准,市售的行车记录仪质量难以保证,劣质的行车记录仪甚至会发生自燃,可能引发车起火。青州一汽大众宝悦4S店总经理姜言栋告诉记者,行车记录仪从操作台下布线,然后插在点烟器上,一些劣质行车记录仪电源与汽车配件不匹配,电源保护性较差,当配件接触不良时,容易造成线路打火,很可能引起车自燃。尤其是在夏季,安装在风挡玻璃上的行车记录仪经过阳光炙烤,内嵌的电池可能发生爆炸,非常危险。因此夏季使用行车记录仪时尽量将空调出风口调至向上吹风以降低行车记录仪温度,不用时最好将行车记录仪摘下放到温度较低的地方。 随后记者咨询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负责事故勘探的贾书海先生。贾书海告诉记者:“如果车在投保自燃险前,就安装有行车记录仪,且经过保险公司登记备案。那么,因行车记录仪自燃导致车损毁,按规定应该属于自燃险赔付范围。” “如果车辆在投保自燃险时行车记录仪没有进行备案或在投保自燃险后再安装行车记录仪,发生自燃或线路起火造成车损毁,是否属于自燃险赔付范围,还有待商榷。而对于没有投保自燃险的车主因行车记录仪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则不负责赔付。”贾书海说。
文/图 本报记者 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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