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新闻评论 |
第03版
广而告之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I DO新人婚纱摄影店大门紧锁。 |
|

|
|
最低赔偿不少于500元,保留证据很重要 家住金都时代新城的刘女士想拍一套写真,她在一家名为“I DO新人婚纱摄影”店内交了99元押金,谁料想拍照时到了该店才发现已经人去楼空。记者调查发现,该摄影店在1月份就已经注销了营业执照,店方已不知去向。根据新消法,刘女士应得到商家500元的赔偿,如果赔偿遇到困难,刘女士可向消协进行求助。 案例 交上押金,想拍照时店已关 2013年10月份,刘女士在一次车展上碰到I DO新人婚纱摄影店的工作人员发传单,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刘女士交上99元的押金就可以享受299元的写真一套,而且没有时间限制。“感觉99元拍一套写真太便宜了,就立刻交了钱,本想年前去拍的,但工作太忙了,就拖到了年后,今年3月6日正好调休,想打电话问问老板有没有时间,但一直没打通,自己就直接去了摄影店,结果发现门已经关了。”刘女士无奈地说道,99元虽然钱不多,但是感觉自己被骗了,心里很不爽。 当日,记者来到高新区福寿街富华公寓B座1楼的“I DO新人婚纱摄影”店发现,该店大门口已经上了一把锁,透过玻璃记者看到,店内的宣传照片、婚纱装和拍摄物品已经被搬走,只有柜台上还放着一些文件。门口贴着“吉房出租出售”的公告。根据电话,记者联系到了房东,房东表示房子是租给I DO新人婚纱摄影店的,年前已经到期,由于没有续租,现对外重新出租。 高新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该摄影店关门后,有交过钱的顾客已经投诉到消费者协会,他们从工商局调取该店注册信息发现,摄影店的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 法规 赔偿力度加大,最低赔偿500元 “消费者交上钱了,商家又跑了,这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告诉记者,新消法要求加大欺诈消费赔偿力度,这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欺诈数额过大又联系不上商家,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报案追查商家,如果金额较少,可求助消费者协会,如果仍未解决,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权益。”王建华说。 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王建华说,近年来,产品质量问题频现,尤其是食品质量直接影响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加大商家赔偿力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商家形成一种约束,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的同时,提高商家的服务意识。 建议 企业或商家缴纳一定的赔偿基金 王建华表示,赔偿力度加大是一件好事,但是消费者能否充分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消费者自身对产品难辨真假,而且对购买的产品也很少懂得留证据,导致权益受到损害了,却无证据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王建华表示,消费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对购买的产品感觉质量有问题要学会留证据。 对于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去鉴定,并没有一个合理的标准,目前还是一个盲点。“建议有关部门成立一个专门的鉴定机构,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存在疑问时可以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一旦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立刻通知商家进行赔偿。”王建华建议,同时最好让生产企业或商家缴纳一定的赔偿基金,一旦消费者举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先按照法律要求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再与商家理论,让商家自己不敢再生产或销售质量不过关的产品。 文/图 本报记者 李早花 实习生 潘凯莉 张艳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