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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市民消费维权中的“憋屈”事儿
2014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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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市民消费维权中的“憋屈”事儿
  杜先生拿出中化加油站的加油票据。



  生活中,市民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可不少,从商场打折促销产品中的各种陷阱,到酒店消费中的不允许自带酒水……在众多消费现象中,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是选择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睁只眼闭只眼就过去呢?2014年3月15日,伴随着新消法的实施,一些模棱两可、打擦边球的事情让你有法说理。
优惠的0.35元去哪儿了
  近日,家住奎文区恒泰园小区的杜先生向记者反映,小区附近的加油站,每周五到周日有93#汽油每升优惠0.35元的政策,不过杜先生2月23日晚上九点半左右去加油站加油时,并没有享受到此优惠。2月26日下午,杜先生找到加油站负责人想问明情况时,加油站负责人对此事表示“不可能”,并表示若有此情况,市民可带票据前来对质。但当杜先生拿来票据时,加油站负责人称正在忙着,不给予理睬。
  “当时是加了100元的93#汽油,我一看小票上面写着每升还是7.35元,我就跟工作人员说不对啊,咱们周日不是有优惠吗,一升要便宜0.35元。”杜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周日晚上在该加油站加完油后发现价格不对,随即跟工作人员理论。“当时工作人员也挺尴尬的,说一般过了八点优惠政策就没了,这不是坑人吗?”
  当时着急接孩子的杜先生并没有现场讨个说法,不过事后杜先生越想越觉得憋屈。“明明打着标语说优惠,也没有注明是几点截止,只要当天24时之前去加油应该都有优惠才对。”杜先生表示,加油站的这种做法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想要讨一个说法。
  2月26日下午,记者根据杜先生的描述来到位于北宫街与和平路交叉口的这家加油站。正如杜先生所言,加油站一旁的便利店上拉着大红色的条幅,上面标有“逢周五、六、日93#汽油每升直降3.5角”的字样。
  记者在便利店旁边一个写有“办公室”字样的房间中找到了该加油站负责人张先生,“我们加油站的优惠不是按照每天的时间来看,而是看我们的交班时间,交班了就得调油表。”负责人张先生向记者解释,中化加油站潍坊市北宫街站的工作人员实行三班倒政策,按照规定第一班的时间是早上七点到下午三点,第二班是下午三点到晚上十一点,第三班是晚上十一点到次日早上七点。“一般我们晚上十点半左右就交班了,油表也得调。”
  对于杜先生九点半左右加油却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的情况,负责人张先生表示“不可能”,并表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让市民拿着加油票据前来说明情况。
  2月26日下午六点左右,在记者的电话联系下,杜先生手持2月23日当天的加油票据来到中化加油站潍坊市北宫街站,记者看到杜先生手中的加油票据显示加油日期为2014年2月23日,开票时间为21:36:36,商品名为93#,单价为7.35元,金额为100元,与杜先生先前表述的情况一致。
  本想拿着票据讨个说法的杜先生没想到吃了个“闭门羹”。该加油站负责人张先生在得知杜先生情况后并没有查看票据,只留下“现在忙着改天再说”一句话后便驾车离去。“这家加油站就是敷衍人,我也不在乎加油这几块钱,但是加油站得给我个说法吧。”杜先生说。
消费案例教您维权
案例一 特价商品有瑕疵不给退
  “清仓大甩卖、跳楼价、白菜价,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每逢年末或节假日,商场中往往少不了让利促销活动。不过,这些打折促销的产品却不能享受退换货服务。如果,刚好买到的打折产品有瑕疵,市民便投诉无门,只能吃个哑巴亏。近日,家住松鹤园小区的刘女士就遇到了这么一件事。
  “当时买3件商品可以打3折,我挑了一双鞋子、一件T恤和小夹克,算下来还不到300元,非常划算,不过回家后发现鞋面上有被蹭过的痕迹。”刘女士说。“其实当时工作人员提醒我了,说打折商品不退不换,让我检查好,当时跟朋友着急去超市也就没在意。”刘女士告诉记者,发现鞋子有问题之后,本想到商店重新换一件,但是回想起当时工作
  人员说的话却让她顾虑重重。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打消了退换鞋子的念头。
  提醒:“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相信现实生活中不少市民会遇到类似的情况,难道遇到问题就要闭口不提,吃哑巴亏吗?记者电话咨询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了解到,商场出售的处理品、残次品并不享受三包规定,但是商场在出售时必须声明该产品为残次品或处理品,给予消费者充分的知情权。如果商场明确指出销售产品为残次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不得以商品有瑕疵为由要求退换产品或追究相应特价商品的补偿。不过,商场促销产品、打折产品、赠送产品均在三包规定范围内,消费者在购买此类产品后,发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换。
案例二 没有发票不能退换货
  去商场和超市购物,少不了索要发票。作为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当市民购买的产品出现问题时也可以作为产品退换货的证据。不过,现实生活中,不乏有一些市民丢了发票,导致商品无法退换的情况。遇到此类问题,不少消费者大闹商场求个说法,也有的市民只能闷不做声吃个哑巴亏,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东西是在这买的,你们这肯定有底儿,即便是我掉了发票,你们也可以查到。”近日,市民王先生在东风东街永旺商场购买了一个电饭煲,不料回家用了一阵后发现产品存在问题。王先生在找到商场要求换货的情况下,商场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出具当天的购物发票。不料,粗心的王先生已经找不到发票,无奈之下,王先生大闹商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据商场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王先生不能提供购物小票,所以就不能确定电饭煲是否是从该商场购买的,而且也不能确定购买的时间。
  提醒:针对没有发票商场不给退货这件事,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建华表示,商品在生产过程中要符合《产品质量法》,在销售过程中,要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当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或者换货,但是应该提供相应的购买凭证,像上述情况则要提供购物小票。“如果小票丢失,消费者可以提供消费的时间,寻求商场帮助查询,商场有义务提供查询,以确认商品是否是自己销售出去的。王建华提醒市民,购买商品后有必要保存购物小票,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案例三 自带酒水不能开发票
  跟朋友在饭店小聚,不少人喜欢从自己家带几瓶好酒,无形当中就影响到饭店的酒水生意,于是不少酒店制定各种条规,其中之一就是带酒水就餐不提供发票。
  “前几天济南一个朋友来潍坊办事,中午我请他在四平路与东风东街交叉口北侧的外婆桥粥店吃饭,家里有瓶好酒我就带着了,吃饭的时候服务员就告诉我,自带酒水餐费不能开发票。”家住奎文区苇湾社区的李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很多酒店和餐馆都有这样的规定,要么不允许客人自带酒水,要么带了酒水就不开发票。“因为我自己做生意,消费后有要发票的习惯,每次听到酒店说自带酒水不能开发票的时候,心里就觉得别扭。”李先生表示,对于酒店这些霸王条款,表示非常不能接受。
  提醒:针对酒店规定带酒水就餐不开发票这件事,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建华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或是“自带酒水不开发票”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这些酒店的做法其实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如今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到了具体的条款,使得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更明确的保护。”王建华表示,3月15日新法规实施之后,如果酒店再出现上述行为就属于违法,消费者可以拒绝商家要求,也可以通过向消协和工商管理部门投诉的方式维权。

案例四 超时退房加收半天房费
  近日,家住广文苑小区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最近济南几个朋友来潍坊,由于自己合租的房子无法让朋友居住,只好去酒店订房间。“临走交房的时候是下午三点了,说是要加收半天房费。”李先生无奈地说。
  关于超时退房加收一天或者半天房费的情况,引来了不少市民的吐槽。“大大小小、不同档次的旅馆都算住过吧,有中午十二点以后退房要加收房费的,也有下午一点以后加收的,住旅馆就像上网吧一样按时计费,你总是担心超了时间要多付房费,很无奈。”遇到这种情况,不少市民在乖乖掏钱之余也在质疑,这种超时退房加收房费的行为是否合法,市民在遇到这种情况后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醒:关于退房超时加收服务费的情况,有没有明确的行业或法律条文来加以规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退房超时加收服务费的情况,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来规范该行业,市民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一定不要盲目激动,首先应该与酒店协商,看是否能够得到解决。市民在遇到十分不合理或者权益极度受损的情况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通过消协来与酒店协商,使问题加以解决。 文/图 本报记者魏慧敏 李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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