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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14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了纪念和宣传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解决市民的消费投诉问题,潍城工商分局、潍城区消费者协会联合物价局、药监分局、质监分局等部门在潍城区文化广场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主题宣传活动。本报小记者积极参与进来,来到活动现场采访,同时学习如何解决在消费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本次活动在潍城区文化广场举行,潍城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于恩胜现场为小记者们简单介绍了一下当天“3.15”纪念活动的两个主要内容:一是了解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二是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于秘书长告诉小记者们:“中国从1994年开始实施《消法》,今天宣传的是新修订后的。大家可以从宣传材料中看一下有哪些新的条款。”于秘书长介绍,活动开始后,小记者们可以从投诉台工作人员处了解一下市民投诉情况及处理方式和流程。“你们还可以从中学到一些消费知识和自我权益保护知识,看看别人在消费过程中遭遇到什么不公平的待遇,将来可以有效避免发生同样的问题。”于秘书长耐心地向小记者们介绍。 小记者们在自由活动中,分头到各个部门的活动点采访,他们在认真倾听并记录每位市民提出的投诉问题的同时,也详细记录下了工作人员对于该投诉问题给出的解决方案。另外,还有一部分小记者向路过的市民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材料,宣传此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希望市民在消费上遇到了什么问题可以来现场咨询。 在活动中,潍坊市育才学校小学三年级的刘芃宏带来了从学校旁边小商铺里买的“三无”小零食,跟现场质监分局工作人员投诉,并提问“这些小零食为何会出现在学校旁边”。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要买零食,要先看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你可以记下零食包装上的条形码,然后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查询,就能知道这种零食是否是安全的了。”该工作人员在认真回答问题的同时,还表扬了小记者在生活中的细心发现。 家长们认为,这次活动可以让孩子接触到更多学校以外的知识。一位小记者的家长刘女士说:“我家孩子性格其实有点内向,我希望他可以通过参加小记者活动,逐渐活泼开朗起来。我认为孩子今天表现特别好,会主动跟别人交流,大胆提问问题,能看到他的成长我特别欣慰,很期待下一次的活动。” 文/图本报记者 孙艺丛 台可 实习生 肖冬梅 李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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