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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当局接收了坊子煤矿。负责接收的,是国民党山东省第八区公署参议刘天兴。抗战前,刘天兴曾是日本矿主手下的小老板。抗战爆发,他投军抗日,后随厉文礼降日,日本投降后又被国民党收编。第八区专员公署建设计划委员会下设坊子炭矿部,刘天兴任监理,成为坊子煤矿的头号老板。此时,坊子煤矿五个矿区中的南炭矿、北炭矿、西炭矿已停开,只对中央炭矿和东炭矿办理了交接手续。被日本人侵占和控制31年之久的坊子煤矿,终于完全回到中国人手中,但矿工们遭欺压的境况依旧。
下一天窑所得工钱只能吃个半饱 1946年,于开文在党组织安排下到坊子煤矿做地下工作,亲身体验了矿工遭受的非人待遇。 于开文老家是安丘于家营子村,因为家贫,他15岁就到宁阳煤矿下窑。l945年冬,党组织派他到昌乐五图煤矿下窑,搜集张天佐及所属保安部队的情报。 1946年春,23岁的于开文来到坊子煤矿五号井。在这里,下一班窑仅能挣关金券(国民党中央银行于1931发行的缴纳关税用的证券)12万元。国民党统治时期钱毛得没有谱儿,辛苦一天只能自己混个半饱,根本无法养家糊口。 于开文父亲早逝,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在煤矿南七八里远的裴家河村,于开文租了两间平房,把母亲和两个弟弟接来,让大弟弟跟自己下了窑。 开始时,兄弟俩一天能挣20万元,后来挣到24万元。可是粮价高得吓人:1升高粱36万元,1斤面饼l2万元,1斤火烧10万元,1斤鲜地瓜6万元。两个人干一天的工钱,仅能买2斤面饼,或4斤鲜地瓜。 平时,下窑的“煤黑子”家里根本吃不起纯粮食。每次买回粮来,于开文的母亲总是把野菜、树叶洗净,掺上粮食蒸着吃。 于开文回忆,他们吃不饱或空肚子下窑是常事。工友在井下饿晕,也是家常便饭。往往是醒来喝点井下水沟里的污水,撑撑肚皮,缓过劲来再接着干。 刘天兴既是政府官员,又是煤矿老板,官、商一身。为了笼络住矿上的把头,刘天兴除提高这些人的报酬外,还每月搞一次宴请,让他们忠心为自己效力。有些把头为了讨好刘天兴,苛剥工人的血汗,对待穷苦的矿工特别凶狠。 于开文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叫张凤池的大把头,经常毒打工人。张凤池手中拎着根棍子,到处晃悠。见谁不顺眼,上去就打。于开文所在的班,没有一个没挨过张凤池手中的棍子。 张凤池曾晃着手中的棍子威胁大家:“我这根棍子上能打君、下可打臣,张某我认识诸位老少爷们儿,可我这棍子只认打不认人。” 一次,张凤池看到一矿工拄着锨,赶上去就是几棍。那人回头一看,吃惊地说:“凤池,你这小子怎么打我?”张凤池一看,是他堂叔,扔下一句话:“在家按家法,在外按国法。”扬长而去。 据于开文所知,张凤池打人最狠时,一天竟打断了七根棍子。
黑心矿主歹毒把头百般整治工人 为了镇压矿工,刘天兴私建牢房、设置刑具,随意关押审讯矿工;各井派有持枪矿警,日夜站岗、巡逻。其剥削压榨工人的手段,更是花样繁多。 一曰“拿黑鱼”。每次发工资的前几天,刘天兴令人把囤积在仓库里的粮食大量抛售,使粮价迅速下跌。然后以跌后的粮价为基数,折算工资。工资发完后,刘天兴伙同其他粮商垄断坊子市场,迅速抬高粮价。如此一来,发给工人的工资几乎成了废纸,买不到多少粮食。此类伎俩,便是“拿黑鱼”。 二曰“撵包”。新矿工下窑,一般是先从背炭开始:用麻袋将远处的炭背到大巷道的平车里。背炭的和装炭的要配合好,前面一个将装满的麻袋背走,后面的一个正好赶到,中间不许出现间隔。这时,把头站在大巷道里,朝背炭的工人高喊“快!快!”工人闻声须加快脚步,甚至小跑起来。这就是“撵包”。新矿工刚下井时走不快,不一会儿就被前面的老矿工拉下,后面的人却又撵上来,影响他人背炭。每遇此况,把头就对新矿工一顿毒打,轻则鼻青脸肿,重则头破血流,下窑的新矿工无人能逃脱这一关。 三曰“看班”。每天快下班时,也是矿工最累的时候。把头乘着忙乱,故意弄灭工人的照明灯,黑暗中用木头等东西将工人绊倒,随即用棍棒毒打,让工人爬起来再干。直至工人累得趴在地上起不来了,就逼他到一边站着,是谓“看班”。工人一旦被“看班”,这天的工资便全部被扣除,白干一天,分文不得。扣除的工资,悉数落入把头腰包。 四曰“隔票”。矿工多是附近村的农民,有些属季节工,“农闲下窑挣钱,农忙在家种地”。每年冬天,来矿下窑的人特别多。每天早上六点下窑,夜里三四点钟就有人排队等候。下窑前把头选人,不按排队的先后顺序收工票,他愿收谁的就收谁的。送过礼、有面子的就先收,直到收够数为止。没有交上工票的人,就是被“隔票”了。“隔票”是把头的一种特权,借此逼迫工人送礼,中饱私囊。
井下瓦斯爆炸起火 当场烧死七名童工 矿主只顾出炭,无视井下生产安全。冒顶、水灾、火灾等事故时常发生。 1946年1月10日晚,坊子煤矿三号井发生瓦斯爆炸,当场烧死7名矿工。 事故发生时,22岁的刘坤跟着小把头刘瑞溪刚来到井下。瓦斯火自动熄灭后,被烧伤的刘坤只觉得背部和腿、脚钻心地疼。巷道内一片哭喊声,弥漫着刺鼻的焦糊味。 几名刚进来的工友将刘坤抬到井口。刘坤后来得知,当场烧死7人,最大的16岁,最小的只有12岁,全是下井背炭的孩子。他们年纪小,没有经验,大火来时没有及时趴下,被火烧、烟呛,惨死井下。 走在刘坤前面的刘瑞溪,脸、胳膊被烧得黏糊糊冒了油,上井第二天就不治而亡。他的两个儿子在井下背炭,都被烧死。一家三口,全部遇难。 刘坤等15名被严重烧伤者,被安置在一间破仓库里,每天仅仅用香油、猪大油涂抹治疗。没过几天,又有8人先后去世。 冰冷的破仓库里,烧伤者呻吟,家属哭泣,日夜不间断。年关临近,北风怒号。刘坤感到,这里“简直是一座活地狱”。 刘坤他们被烧的第二天,矿主刘天兴就停发了他们的工资,一人一天仅发一斤饼。不到半个月,就把刘坤打发回了家。 临走时,矿上一分钱也没给,只给了一吨掺着一半土的煤末子。刘坤回家后,在炕上躺了仨月,才能下地活动。 1947年12月8日,在五号井下矿的于开文,也遇上了一次火灾。 这天,于开文正下白班,走到主巷道时,感觉闷热异常,便对工友说:“今天热得有些不对劲,大家多留点儿神,可能要出事。”随后,于开文他们又向把头反映。把头却不屑一顾,反而训斥他们“事儿多”“命娇贵”。 果然,晚上七点半左右,因通风不良,井下的煤自燃起来,夜班的19名矿工无一幸免,全部被烧死。 第二天,于开文目睹了这场惨景。运上地面的死难矿工,烧得黑乎乎地蜷缩一团,面目全非,根本无法辨认。 事发后,矿方只发给死者亲属一次性抚恤费500万元及棺木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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