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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擅自将车停放在他人的车位上,临走时发现无法倒车。为了泄愤,踹坏他人车辆不说,还在挡风玻璃上写字侮辱人,诸城李某被警方行政拘留七日。 3月23日晚上9时30分,诸城的张先生回到家准备停车时发现,有辆面包车正停在自己的停车位上,张先生只好将车停在车位后面。24日早上,张先生去开车时发现,面包车已经不见了,自己的汽车前保险杠被人踹破,后挡风玻璃上被人写了“傻*”两个字。张先生立刻报了警。 诸城市公安局辖区派出所民警立刻赶到现场,经查看监控录像发现,一面包车车主作案嫌疑重大,民警立即通过车牌号查到了车主李某并将其抓获。经询问,3月23日晚7时许,李某到朋友家吃饭,见正好有个停车位没车就将自己的面包车停在了上面,“吃完饭我准备开车离开,没想到后面又停了一辆车,正好挡住了我倒车的去路。我当时很生气,只好将车从前面的绿化带开了出来,”李某说,“当时只想着泄愤,就踹了挡路的汽车。” (记者 张少华 通讯员 周显江 王启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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