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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35元和13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0元和0.11元,调价执行时间为3月27日零时。具体到我市,93号汽油由每升7.66元调整为每升7.55元,97号汽油由每升8.22元调整为每升8.10元,0号柴油由每升7.26元调整为每升7.15元。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3月26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并累加上个调价周期未调价金额确定的。3月中旬以来,受气候转暖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呈下降趋势。 (记者 王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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