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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载32吨,一过秤重133吨
结伙挖古墓 被判三年刑
201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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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载32吨,一过秤重133吨
  交警大队民警查处超载的半挂车。
  交警大队民警查处未挂牌的三轮车。



交警上路突击检查,一下午查处各类违法机动车10辆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3月20日中午12点,青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对涉牌涉证、超载超限、酒驾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一次集中整治,排查了一系列交通安全隐患。
超载百分百,路上跑得欢
  巡逻过程中,交警大队民警在仙客来路发现了一辆红色拉铝土的半挂车正自南向北行驶。经询问后民警告诉记者,该车辆未带双证,随后交警大队民警将该违规车辆带到了环城停车场内进行重量检测。
  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岳亮告诉记者,由于该车辆未带驾驶证,行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带双证各罚50元、扣1分。经过刚才的称重该车辆是133吨,它的实际载重量是32吨,属于百分之百超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超载罚2000元、扣6分。同时岳亮还告诉记者,“车辆在超载的情况下如果车速较快遇到紧急情况时因为惯性会刹不住车,造成交通事故。希望司机朋友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超载车,安全驾驶。"

三轮不挂牌,被查不在乎
  在花都大道与仙客来路交叉口北侧,交警大队民警又发现了一辆没有悬挂车牌号的三轮车,三轮车的后车厢里还坐着人。在交警询问的过程中,三轮车司机解释说车是新买的,而且家就在附近,认为没必要挂牌。当交警说没有手续需要扣车时,这位车主说了句:“扣就扣呗,没办法。”
  民警告诉记者:“这辆三轮车存在着未悬挂号牌和违规载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悬挂号牌上路应该罚款200元,扣12分。违规载人罚款100元,不予扣分。”

贺侄子结婚,犯二次酒驾
  在继续排查的过程中,民警在位于凤凰山路交警大队对面的益寿阁饭店前,发现一辆银色QQ轿车存在酒后驾驶嫌疑,民警随即示意其停车检查。
  经过检查发现,该车辆是无证驾驶,在民警询问过程中该车司机说没有喝酒,但测试结果显示车辆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毫克,被问及为何酒后驾车时,该司机称是“侄子结婚,就喝了半瓶啤酒”。当民警将该司机带回队里准备处理时,经过网上查询,发现该驾驶人在2012年12月7日晚上8点15分左右被青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处罚过一次酒后驾驶的行为。”也就是说,这是属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车辆司机要处十日以下拘留,吊销驾驶证,罚款1000元。”
  记者了解到,3月20日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在一下午的时间中,共查扣各类机动车10辆。其中,小轿车6辆,摩托车2辆,人力三轮车1辆,大货车1辆,交警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12份,有效地维护了市民的出行安全。此外,交警部门也提醒驾驶员,安全驾驶无小事,切不可心存侥幸心理违规驾驶。   文/图 本报记者 王慧 实习生 邢晶晶 刘阳 本报通讯员 杨延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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