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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自燃,讨说法咋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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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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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自燃,讨说法咋这么难
  刘先生将面包车停放在自燃现场附近。



广潍昌河铃木4S店称“暂时无法处理”,厂家只赔2.7万
  本报3月29日A6版以《面包车一改装,烧成铁架子》为题,报道了刘先生在潍坊广潍昌河铃木4S店买了一辆北斗星牌面包车,为节省费用,他在今年初到潍坊民安车用燃气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了油改气改装,俩月后面包车在行驶途中发生自燃。经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起火原因排除燃料泄漏及外来因素,不排除线路故障引起,与油改气系统无关。对于这一鉴定结果,广潍昌河铃木4S店和厂家拒不承认。3月31日,记者了解到,刘先生三天内多次与4S店和厂家协商未果,他打算近期向法院起诉。

  厂家表态
赔2.7万不要算了

  3月31日,记者再次与刘先生取得了联系。刘先生表示,事情至今没有任何进展,两天前他将自燃的“北斗星”运至广潍昌河铃木4S店,店方拒绝接收,无奈之下,他只好将车运回自燃现场附近。
  “厂家称只给赔2.7万元,其中2万元是道义上赔偿,另外7000元是鉴定费。厂家表示,他们不会再与我进行协商。”刘先生说,厂家表示只赔偿这么多钱,不要就算了。刘先生对此无法接受,打算向法院起诉,厂家表示无所谓,并称宁可败诉,花费诉讼费,也不会按照刘先生的意愿赔偿5.1万元钱。厂家还告诉刘先生,他们会找人重新做鉴定,但令刘先生感到不解的是,第一现场已经破坏了,做出的鉴定结果还准确吗?
  “作为一家知名企业,所售车辆出现质量问题,应该以积极的态度解决问题,而不应该一味推脱责任。如果厂家都持这种态度,我们消费者还敢买车吗?”刘先生无奈地说。
4S店经理
暂时无法处理

  当天,广潍昌河铃木4S店的李经理表示,现在这件事暂时无法处理,最主要的问题是客户对车辆进行改装,厂家不认可。刘先生是在去年7月份买的车,今年初进行油改气改装,才使用了20多天车辆便发生自燃。车辆进行改装,全
  车线路都进行了改动,而汽车使用手册中明确写明,车辆不允许改装。“我们曾多次进行协调,均未果。我们后期会将客户的意见反映给厂家,做进一步协调。”李经理说。
  随后,记者与昌河铃木山东区域负责人罗经理取得了联系。“对于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交通司法鉴定意见书,我们认为责任不明确。鉴定的最终结果是不排除线路故障引起,与油改气系统无关。油改气改装有线路改装,为什么不排除线路故障引起自燃?”罗经理表示,他们会再找鉴定机构做技术鉴定,以确定责任。
  “如果再次鉴定的结果仍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会赔偿客户全部损失。”罗经理说。
12315
建议向法院起诉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责任划分不明确,他们也无法进行调解,除非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能够证明车辆是因质量存在问题发生自燃,4S店也予以承认,建议消费者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该工作人员提醒,遇到车辆发生自燃,当事人应及时报警,并请求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这往往成为车主主张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如果已投保自燃险,汽车发生自燃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汽车自燃后,也应及时通知汽车经销商。因为经销商是汽车买卖合同的相对方,汽车发生自燃,说明经销商提供的汽车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法》,买受人(即车主)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将汽车自燃存在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争议可通过协商和解、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刘先生目前正在找律师,将于近期向法院起诉。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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