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王首荣 随着微博、微信等微公益力量的盛行,不少不法分子开始瞄上这个最容易骗取同情和爱心的领域,甚至还冠冕堂皇地成为“营销”。打着献爱心的旗号行不法之实,对于微公益力量而言,这种伤害是致命的打击,如何避免更多“营销”挂羊头卖狗肉,需要法律及时强力地亮剑。 4月1日11时36分许,宁波公安发布了一则官方微博,称微博名为“宁波欧巴”的网民打着“警察”、“爱心公益”的旗号销售茶叶、水果,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一事,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宁波欧巴”接受采访时说:“‘爱心’这个词有很多意思的,我父母身体不好,我觉得把这些白茶卖出去,收回来的钱给他们,这就是‘爱心’。” (本报今日A22版) 这位“宁波欧巴”显然是位深谙公众心理的高手,一个警察头像、一个“人民的公仆”的标签,再加一句“爱心茶,传播中国正能量”,就把自己包装成了一位打着爱心旗号高调推销白茶的“公务员”,还演了一年之久,骗了律师、副教授等大V网友。如果“宁波欧巴”曾暗自高兴过,那么现在他应该清醒了:网络的虚拟让道德底线变得模糊,但绝不意味着法律的缺位。 虽然“宁波欧巴”振振有词地称这只是场营销,只是为了卖茶叶,事实上,这场所谓的“营销”就是一场骗局。他辩称:“我没说我是警察,他们理解错了,是他们的事。”将责任全盘推掉,将皮球踢给了网友。笔者揣测,他大致是这样一种心理,微博上的口水战无数、大家骂来骂去也无人追究,我有实实在在的商品,只不过是包装了一个更易于营销的身份,又能如何?何况也没有法律规定在微博上发的东西就必须是真实的。听上去没什么毛病,可问题是就算是“营销”也是有法律约束的,而所谓的身份包装本身就已踩上了地雷。 宁波警方已介入调查,相信不久就会有结果。只是除此之外,对于被骗的网友而言,一个困惑再次袭来,面对网络公益,信还是不信?网友说,他卖的茶叶的确是好茶,但价格也的确贵,如果不是献爱心,不会从他那里买。当对“爱心茶”的认可和支持被利用、践踏时,微公益力量收到的伤害及因此造成的负面影响都需要长时间的愈合。 “宁波欧巴”的行为,让人联想甬温动车事故后的“郭瑶微博事件”。2011年甬温动车事故后,名为“郭瑶”的网友在微博上称,自己的孩子在事故中去世,寻找孩子的小手镯。一个心碎的母亲形象让众多网友动容,在转发扩散的同时,不少人还进行了捐款。而事后调查显示,“郭瑶”是冒充遇难者家属诈骗爱心款。 微博、微信等让正能量得到发扬的同时,也给别有用心者有了可乘之机,这是微公益发展面临的挑战之一,而且微公益的影响力越大,这种潜在的风险也越大。电子警察监控关键词,如果主动“出警”,或许能起到必要的约束。网络虽然庞杂,但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区域,相关执法部门更应及时亮剑,这既是对不法违规行为的震慑,也是对正能量、行善之心的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