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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奶嘴要抗拉、奶瓶不能漏水、包装要有安全警示……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牵头编制的《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企业联盟标准2日发布,填补了我国奶瓶产品行业安全标准的空白。 “我国奶瓶市场处在无标生产、监管缺失状态。”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常务副会长梁梅说,我国奶瓶奶嘴行业具有产品销量大、产品品牌多,销售渠道分散、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的特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奶瓶奶嘴企业有200多家,但只有极少数骨干企业制定了企业标准。 此次发布的《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奶瓶在使用时,不应有锐利边缘及尖端;奶瓶容器上需至少标有以ml为单位的容量刻度。最小的容量刻度数值不得大于60ml;奶瓶产品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的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的字体应不小于五号黑字体;对于含有吸管的产品,应给出“吸管不适合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的警告语。玻璃奶瓶则应附加:“玻璃瓶易碎”。对于钠钙玻璃奶瓶,注明“煮沸消毒时水量应足够,避免产品因长时间接触到温度较高的锅底或锅沿而导致变形。应特别注意瓶身消毒及使用时不可急冷急热,否则容易发生破裂现象”;材料应符合《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标准》、《橡胶奶嘴卫生标准》等共12项。其中,铅元素迁移量限量为25mg/kg,铬元素迁移量限量为10mg/kg,汞元素迁移量限量为10mg/kg。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的总含量不得超过0.1%(m/m),其中包括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等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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