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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路边被撞 对方一死一伤
201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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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路边被撞 对方一死一伤



  车停路边被撞
对方一死一伤

  本报讯 3月28日清晨,因视线不好,驾驶拉粪车的黄某靠路边停车休息,一辆没有大灯的农用三轮车从后方顶了上来,造成三轮车上的两人一死一伤。怕担责的黄某选择逃逸,然而遗留在现场的粪便暴露了其身份。在巨大的压力下,4月3日,黄某投案自首。
  黄某今年46岁,滨州人。据黄某交代,3月28日凌晨5时许,他驾驶农用四轮自卸车去给客户送粪,由于当时天色较黑且车辆大灯较暗,在行驶至寿光圣城街道李二村与羊临路交叉口附近时,便靠边停车休息。“忽然,我感到车后部受到猛烈撞击,便拿着手电筒看了看,发现一辆侧翻的三轮车,车上一男一女昏死过去。”黄某称,他当时十分害怕,认为是自己的责任,所以选择了逃逸。
  据了解,死者朱某是寿光市孙家集街道人,今年48岁,受伤女子于某重伤,今年47岁,两人为夫妻关系。
  民警从于某处了解到,当时她与丈夫驾驶三轮车赶集卖菜,沿羊临路由南往北行驶。因为天色太黑,三轮车又没有大灯,丈夫开车较快,发现前方有车辆时刹车已来不及,三轮车径直撞向了一辆四轮车的后部,她很快失去了知觉。
  “黄某如果第一时间报警和保护现场,协助急救人员救助伤者,所承担的责任微乎其微。但黄某驾车逃逸,因此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死者没有取得驾驶证,其所驾驶的三轮车没有牌照且没有大灯。黄某所驾驶的四轮自卸车没有年审,没有年检标示,还未入交强险。此外,黄某所停的路段是禁停区,只可进行短时间停留,并应打开闪光灯提醒,设置警示标示。4月6日,记者从寿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罚款2400元,计18分。    (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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