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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血费返还不用再跑远路了 |
献血者可到就近采血车,由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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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3日,潍坊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将3960元返还血费交到了家住昌邑市荔园小区的顾女士手中。记者从潍坊市红十字中心血站获悉,为方便献血者办理血费返还手续,各县市区的献血者,可以到就近采血车,由血站采血车的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家住昌邑市荔园小区的顾女士今年57岁,从2004年开始参加无偿献血,累计献血量近1万毫升。前不久顾女士的老伴因腹腔渗血住院,由于输血及时,病情转危为安。令她感动的是,潍坊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根据顾女士的累计献血量为其返还了全部血费共3960元。 据了解,为了维护献血者的正当权益,潍坊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不断完善免费用血绿色通道,细化免费用血工作程序,确保献血者免费用血还款手续一次办结。血站为方便献血者办理血费返还手续,提供以下三种服务途径:一是在血站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血费返还;二是各县市区的献血者,可以到就近采血车,由血站采血车的工作人员代为办理;三是家在外地的,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办理。2014年第一季度,潍坊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共计为303人办理了血费返还手续,返还金额达21.93万元。其中为献血者配偶或直系亲属办理血费返还的人数达242人,占总人数的近八成,一次返还金额最高为7040元。 据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有关规定,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献血者在办理血费返还手续时,只需无偿献血者本人的身份证、《无偿献血证》、用血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也可以办理血费返还,需要的证明材料有:《无偿献血证》、双方居民身份证、用血原始发票、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为了方便昌邑市市民献血,潍坊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在昌邑设立采血点,时间为每周二上午9时30分至下午5时,地点:昌邑市天水路三联家电门口。(记者 曾庆建 实习生陈雯雯 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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