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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1日,秦志晖在法庭上。新华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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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造谣攻击张海迪、杨澜等 被控诽谤、寻衅滋事罪或追刑责 备受关注的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4月11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秦志晖当庭认罪并表示了歉意,称自己干了蠢事,是咎由自取。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 满脸堆笑与现场气氛格格不入 秦志晖公开受审,从规模、阵仗上来看,可以说他又“火”了一把。 11日一大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大门外,突然多了很多维持秩序的民警。庭审现场被安排在朝阳法院第三法庭。这是朝阳法院第二大的法庭。上午,法庭里50个座位全部被人填满,除了秦志晖的家属外,媒体记者占据了绝大多数席位。即便这样,仍有媒体因座位有限未能进入法庭。 秦志晖公审,央视全程视频直播,同时法院官方微博也在同步图文直播。朝阳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合议庭则由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就连秦志晖的两名辩护律师也颇为正式地穿上了律师袍。如此大的阵仗,现场气氛不禁让人感觉紧张。有记者在席间感慨,这规模绝不逊色于受审的高官。 上午9时,秦志晖被法警带进法庭,他剃了一头毛寸,戴了一副金丝眼镜。嘴角上扬,满脸堆笑,看似十分轻松,与现场严肃紧张的气氛有些格格不入。秦志晖在法庭站定后,旁听席上开始有家属啜泣,随着庭审的深入,家属的情绪慢慢平稳。 记者注意到,与以往刑事案件中的大多数被告人不同,被羁押的秦志晖出庭受审时只穿了一身素净的便装,并未穿囚服。
公诉机关 应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刑责 秦志晖,1983年12月出生,湖南衡阳人,高中文化。其于2010年7月就职于中国尔玛互动营销公司,负责文案工作。在该公司工作期间,秦志晖熟悉了相关的互联网炒作手法。2011年8月,秦志晖从该公司离职,先后于2012年12月、2013年5月到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北京华迅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被捕前秦志晖任北京华迅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副总监。2013年8月19日,秦志晖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批捕。 11日上午9时许,公诉机关开始宣读起诉书。 起诉书中显示:被告人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东土秦火火”、“淮上秦火火”、“炎黄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账户捏造损害罗援、杨澜、张海迪等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2011年8月20日,为了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个人知名度,被告人秦志晖使用名为“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分别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庭认罪 网络上不需要第二个“秦火火” 在当日的庭审中,秦志晖对其发布虚假信息表示认罪。 秦志晖当庭表示,网络空间不是虚拟的,自己的做法越过了红线,给他人无价的名誉抹了黑,“我对杨澜、张海迪等人表示对不起,希望我能够警示其他人别干我的蠢事。” 在庭审中,秦志晖一系列违法行为被一一指出: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非法牟取利益,其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如“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捏造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并将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 对其发布原铁道部“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虚假信息,公诉机关指出,证据显示,涉案微博被转发过万次,评论三千多次,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造成了极大伤害。 秦志晖在最后陈述时说,网络上有一个“秦火火”就够了,不希望再出现第二个“秦火火”。为此自己付出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工作、失去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失去了在网络世界遨游的乐趣,是咎由自取。希望给大家以警示,希望大家珍惜在网络上的自由空间,真正做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自己就是前车之鉴。 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间隙 在家属席的母亲突然失声痛哭 在律师举证的间隙,记者看到秦志晖突然回头看了一眼,将目光锁定在旁听席一位身穿红色衣服的女士身上,那位女士随后朝他挥了挥手。 在转头的一瞬间,秦志晖的表情突然间暗淡了下来,没有了初入法庭时的轻松。 11时23分,法庭宣布暂时休庭10分钟,秦志晖被法警带着准备离开法庭。这时他转过头来看向了旁听席,此时,一直坐在旁听席上的穿红色衣服的女子,也就是秦志晖的母亲突然失声痛哭。 “秦火火”其人 2002年 高中毕业后,“秦火火”南下广州,成了一名打工仔。后辗转哈尔滨、杭州、南京等城市,尝试过很多种职业。 2004年 他回到湖南读书,主修“广告策划专业”。随后到北京,第一份工作就是任职于薛蛮子的亲密战友杜子建创办的华艺百创公司。在京打工期间频繁更换工作。2010年加入尔玛中国,在该公司也只待了一年。 2010年 首次以“中国秦火火”在新浪微博上注册。 2010年8月24日 在网友上传的一段视频上,“秦火火”跳着所谓的“无敌咸蛋超人舞”,还边跳边脱衣服。 2011年五六月份 地铁里求粉,大喊:“你好,我是新浪的微博用户,我叫中国秦火火,请加我,关注我,谢谢”。基本上是挨个问,遇到不搭理的还捅一下说:“哎——问你呢!” 2011年“7·23” 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后,“秦火火”开始了第一次造谣。 2013年8月19日 警方搜索“秦火火”任职的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秦火火”等5名人遭捕。 ◎网民 以讹传讹者 必须要严惩 作为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公开审理的第一案,“秦火火”案庭审引发了社会和网民很大关注,此案的审理和最终宣判将有利于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将给那些认为“网络是造谣天堂”的人敲响有力的警钟。 据了解,“秦火火”等人曾公开宣称:“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他们不惜一次次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制造传播各种谣言,扰乱网络秩序,有网民称其为“水军首领”,并送其名字“谣翻中国”。 不少关注案件审理的网民认为,“网络环境和网上秩序应该由我们每个人来维护和承担,编造谣言者必须严惩。”“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者,维护健康网络舆论。现在网络乌烟瘴气的,还要加大力度,多抓几个这样的人。”网民们认为,言论自由不是造谣自由,以讹传讹对社会危害最大,对于有意制造谣言者,必须依法严加惩处。 不少网民表示,事实与真相是谣言的天敌,用事实打败谣言。支持司法机关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秦火火”的刑事责任,维护网络公共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相信法律会给予其公平公正的判决。 ◎链接 曾经很火的 网络名人们 公安部去年重拳打击网络谣言,包括“秦火火”在内的多名网络大V被捕。他们都去哪儿了? ◎“薛蛮子”:侦查阶段 去年8月,真名薛必群、粉丝超千万的网络大V“薛蛮子”,因涉嫌聚众淫乱在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被拘。据悉,截止到今年1月,“薛蛮子”一案尚在侦查阶段,检察机关还没有对该案进行起诉。 ◎“立二拆四”:在押 北京警方去年8月宣布打掉一个在网上蓄意传播制造谣言的网络推手公司,网名“立二拆四”的杨秀宇与“秦火火”被刑拘。目前“立二拆四”仍未受审。 ◎记者刘虎:补充侦查 《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2013年8月在重庆家中被北京警方刑拘。刘虎被捕后,案件曾两度被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非洲牛郎门”傅学胜:刑拘 上海雷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傅学胜因竞标失利,在网上编造“中标企业用非洲牛郎性贿赂中石化女处长”进行恶意炒作和报复,2013年8月被上海警方依法刑拘。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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