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潍坊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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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费被卡,男子打砸收费站
昌乐县营丘镇两货车相撞,两人被卡在小货车内20多人联手救出被困伤者
免费装空调为幌俩人骗走九千元
2014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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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费被卡,男子打砸收费站
  杨某举起石块打砸收费岗亭。(监控截图)



事发206国道汶河大桥收费站,司机杨某属于酒驾
  4月10日下午,杨某开车行经206国道汶河大桥收费站时,拒不缴纳10元通行费。见收费员不肯放行,他捡来石块打砸收费岗亭,将3号岗亭窗户玻璃和窗框砸坏。11日,杨某被安丘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其因酒后驾驶,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司机拒交通行费
  10日下午4时许,过往车辆陆陆续续通过206国道汶河大桥收费站,收费员按照收费标准对过往车辆征收通行费。这时,一辆号牌为鲁GT2**J的银白色越野车由南向北行驶了过来。
  司机将车开到3号通道,经过收费窗口径直来到升降杆处,并不断鸣笛示意收费员放行。见升降杆迟迟没有升起,司机降下车窗玻璃,并摁住喇叭不放。
  过了一会见收费员仍不升杆,司机解开安全带,一边打着电话一边下了车。“潍坊的车还不放行?”司机质问收费员。收费员告诉他,按照规定只有悬挂安丘牌照的车辆免收通行费,悬挂外地牌照或潍坊其他县市区牌照的车辆均需交费。
  对于收费员的解释,司机并不接受,执意要求收费员放行,声称自己天天过收费站都不收费。
捡起石块砸玻璃
  见这辆车堵住收费站通道,其他窗口的收费员前来劝说司机交费离开,但司机不听。收费员指挥排在银白色越野车后方的货车倒车,并要求司机将车开走。见收费员不肯升起升降杆,司机将越野车倒至位于收费站旁边的一个门市附近。
  银白色越野车驶离,3号收费窗口通行恢复正常。
  收费员正忙着收费,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响,一块石头连同收费岗亭的玻璃向自己身上砸来,收费员连忙闪躲,石头砸在了电脑键盘和桌子上。收费员抬头向外一看,发现刚才拒交通行费的越野车司机正拿着石头猛砸玻璃。见此情形,收费员马上跑了出去,在两名同事配合下,将肇事男子控制住,并拨打110报警。
  安丘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将肇事男子强制带回派出所。
经检测属于酒驾
  经讯问,肇事男子姓杨,今年36岁,原籍四川省达州市,现居住在奎文区梨园街道。自2009年以来,杨某一直在潍坊城区从事门窗加工和装饰生意。4月10日中午,杨某在安丘市东外环路上一家饭店内喝完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GT2**J的银色尼桑奇俊越野车,由南向北通过206国道汶河大桥收费站3号收费岗亭时,认为自己的车悬挂的是潍坊牌照,不应该交费,所以下车和收费员理论,后面的车辆堵成了一条长龙。其欲强行闯关,因担心升降杆刮伤车身只好作罢,无奈只好将车倒出收费站。
  之后,杨某从路边捡了一个红色提兜,并从地上捡起几块石块放进兜内,提着走进收费站通道,从提兜内拿出一块石块将3号收费岗亭的窗户玻璃砸碎,紧接着又扔石块将窗框砸坏。
  随后,安丘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对杨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呼气测试酒精值为2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4月11日上午,杨某因寻衅滋事被安丘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杨某因酒后驾驶,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文/图 本报记者 李东杰 周晓晴 本报通讯员 刘建华 程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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