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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要起诉不缴费业主
管道老化漏水 一方水缴37元
水箱把他砸成重伤,维权难
201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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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老化漏水 一方水缴37元



  本报讯 4月14日,市民张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奎文区车站二街有一套平房,一直对外出租。但是自2013年底以来,这里一直停水,租户受不了就搬走了。
  14日上午,记者和张女士一起来到奎文区车站二街看到,张女士的房子临街,门上张贴着出租电话。
  张女士表示,这里是几个单位的老宿舍,建成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直是几户居民共用一个水表。由于管道年久失修漏水,居民除按水表的用水量缴纳水费外,还要分摊漏损水费。一开始,每立方米水要缴十几元钱,后来涨到了二十几元,到了2013年11月份竟涨到了37.5元。
  “后来,大家都觉得水费贵得离谱,就把水表关掉了。”居民秦先生对记者说,从那以后,居民只好四处借水吃。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奎文经济开发区鑫叶社区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市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曾到现场查看过,发现管道破损位置位于表后,需要居民自己承担维修费。工作人员表示,她会向领导汇报这一情况,尽快处理。
  (记者 孙艺丛 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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