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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建设意见》及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要求,市运管处本着“能放则放、统放结合、权责统一”的原则,于4月14日起,将全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专用运输车辆转籍、过户手续的办理下放到各县市区运管所。 据介绍,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专用运输车辆转籍、过户手续下放后,将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行政审批流程,减少《道路运输证》和《车辆技术状况审核备案卡》的办理环节,缩短办证时间,解决运输业户多头申报审批的问题。 (记者 周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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