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新闻评论 |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
|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本报讯 记者获悉,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2014年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今年我省将制订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高校资助政策。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按每生每年5000元的标准,奖励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工作要点,我省将继续推动学生资助机构及队伍建设。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资助工作人员、稳定资助人员队伍。我省将加大对各市、县(市、区)及学校资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资助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完善出台研究生助学贷款政策,并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工作要点还指出,要充分发挥学生资助绩效考评机制对工作的促进作用。各市、县(市、区)和高校要认真开展本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工作,促进学生资助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升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站和山东省奖学金系统,整合各类资助报表,完善报表制度,提高资助管理系统服务能力。各市、各高校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建设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建设,提高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水平。 引导并推动高校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建立结对子关系,以学生勤工助学方式帮助县级资助中心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鼓励高校创新勤工助学方式,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记者 王叶妮)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