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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开罚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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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春、夏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治理两轮及三轮摩托车违法行为,4月11日,青州市交警大队八中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关于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的专项整治行动。 不戴头盔骑摩托上路 4月11日上午10时左右,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何官镇前史路时,发现一个骑着载货三轮摩托车的车主没戴头盔,三轮摩托车后斗上还坐着人。 经过检查发现,该车辆是无证驾驶。在交警询问的过程中,车主解释说自己家住在附近,自己这是去运垃圾。而对于不戴头盔,违规载人的行为,车主表示不理解:“在村里还用得着戴头盔吗?而且三轮摩托车的后斗不是用来带人的吗?”听到这样的疑问,民警耐心地向这位车主解释了一下:“载货摩托车后斗不能载人,只能载货。而且三轮摩托车是机动车,只要上路就该戴上头盔。”听完民警的解释,车主连连表示以后不会这样了。 对于该驾驶员的违法行为,民警赵帅告诉记者:“未按规定戴头盔的话是罚款50元扣3分,然后违反规定载人的话是罚50元不扣分。未带车辆驾驶证、行驶证上路的要给予100元1分的处罚。” 无牌无证还酒驾摩托 中午12时左右,民警在巡逻至口普路和前史路交叉路口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有酒后驾驶的嫌疑,民警随即将其叫停。 当民警走近王某时,闻到王某一身酒味。但是询问王某是否喝酒时,王某却是一脸肯定地说自己没喝酒,被要求做酒精检测时,却又左推右阻,不愿检测。 当民警要求查看王某的机动车驾驶证时,王某表示自己从没取得过驾驶证。在民警的强烈要求下,王某进行了酒精检测,但是检测时王某却偷工减料,不肯配合,只是吸气,不呼气。最终在民警的帮助下检测出酒精的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郭亮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我们对其无证,进行了罚200元的处罚;对其无牌进行了罚200元,扣12分的处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行了罚1000元,扣12分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4月11日,交警大队八中队在三个小时的时间里,共查扣摩托车6辆,交警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6份,有效地维护了市民的出行安全。 文/图 本报记者 王慧 实习生 邢晶晶 本报通讯员 杨延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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