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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富豪”获刑时平均年龄46岁,贪污贿赂、侵犯财产是主因 19日,胡润百富榜发布《中国富豪特别报告》。在该榜发布的15年里,有27名上榜富豪犯罪入狱。记者统计发现,这些“问题富豪”中,超半数人年龄在40到49岁之间,46岁是被判刑时的平均年龄。而贪污贿赂、侵犯财产和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是富豪出问题的三大主因。 年龄 不惑之年获刑 15年里(1999年-2013年)登上胡润百富榜的富豪人数为2188位,其中98.5%的上榜企业家在带领企业健康发展,27名“问题富豪”占上榜总人数的1.2%。 在胡润研究院的统计中,46岁是“问题富豪”被判刑时的平均年龄。过半数人被判有期徒刑10年以上。 分析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樊文认为,报告显示,“问题富豪”的犯罪年龄多集中在其职业生涯最成功的时间段内。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玲则指出,绝大多数富豪都是苦出身。创业初期通过冒险、机会而赚取第一桶金的富豪,法律意识淡薄或心存侥幸,在企业达到一定规模、个人财富有了一定积累后,往往习惯性地忽视法律、法规。 40岁年龄段正是处在富豪已经获得一定财富,怀揣理想或野心要继续扩张市场谋求更多财富的阶段,因为法治观念淡薄、行为随意,走上了犯罪路。 问题 贪污贿赂为主 报告显示,27名被判刑富豪的罪名共有65条,平均每人2.5条。其中贪污贿赂罪是富豪入狱的最主要原因,其中犯单位行贿罪的比例最大,有7人。 分析 刘玲律师指出,富豪们大多担任着公司总裁、董事长等职务,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富豪通过公司行贿官员,进行权钱交易,非法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 樊文副研究员则称,从“问题富豪”涉及的罪名可以发现,其中大部分人的富裕,主要是通过“权力寻租”的方式来实现的。 他说,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人们对致富的愿望都很强烈,但是对于致富的手段和方式却重视不够,这也导致问题富豪犯罪多与权力寻租相关。 在发达国家的“问题富豪”,更多集中在诈骗犯罪、环境犯罪和逃税犯罪等。这与这些国家市场经济制度相对成熟、监督措施相对完善有关,基本上很少给企业家留有犯罪机会。 另外,在涉及侵犯财产罪中,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占比最高。刘玲分析,富豪一般都是企业的创始人、最大股东,尤其是家族企业,一般都把公司当做自己的私人财产,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或者挪作他用,从而触犯法律。 新闻链接 问题富豪“十宗罪” 根据媒体报道统计,富豪经济涉罪主要集中在如下10个罪名:行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注册资本及出资类犯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及泄露内幕信息罪。 ●行贿罪 最高刑可达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典型涉罪案例有:亿万富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粤北首富”宜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思宜,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通策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吕建明,因涉嫌行贿罪被逮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最高刑期可达十年并处罚金。 典型涉罪案例有:南京黄埔灵露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潘锴红;控有鄂尔多斯市俏姿国际美容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苏叶女;原杭州市萧山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俞坚中等。 ●集资诈骗罪 最高刑罚可判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典型涉罪案例有:80后“千亿富姐”吴英被终审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现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死刑,发回重审;“全国优秀企业家”、原兴邦公司董事长吴尚澧因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三项罪名,被判处死刑;“中国骄傲——第8届中国时代十大杰出企业家”、原云南金座农业科技有限董事长包崇华,因犯集资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被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贷款诈骗罪 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典型涉罪案例有:华尔森集团法定代表人谢根荣因贷款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原浙江之俊控股集团法定代表人何志军,因犯贷款诈骗罪、抽逃出资罪、偷越国(边)境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合同诈骗罪 最高刑期可达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典型涉罪案例有:昆明宁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庆荣因合同诈骗罪、虚假出资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涉罪的还有“第二届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第二届中国民营企业十大新闻人物”、原蚁力神天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奉友,上海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史泰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金卫国。 ●虚假出资及抽逃出资罪 最高刑期可达五年,可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典型涉罪案例有:“公路大王”、上海茂盛集团董事长刘根山因犯有抽逃出资罪,与另罪并处8年有期徒刑;原浙江之俊控股集团法定代表人何志军因抽逃出资罪与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虚报注册资本罪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典型涉罪案例有:格林柯尔系创始人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680万元;黑龙江省中科金源葆科技有限公司庄勋华因集资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死刑。 ●挪用资金罪 最高刑可处十年有期徒刑。 典型涉罪案例有:沪青平公司董事长刘根山因挪用资金及抽逃出资被判8年有期徒刑;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680万元。 ●职务侵占罪 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典型案例:原真功夫餐饮连锁董事长兼总裁蔡达标,因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犯罪被逮捕;天津市宽宏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洪,因职务侵占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非法经营罪 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典型涉罪案例有:原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陈相贵,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同时没收个人财产2亿元人民币;曾为湖南首富、福布斯排名中国第九大富豪、深圳政华集团总裁吴志剑,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典型涉罪案例有:2004年至2008年间先后三次登上胡润“中国大陆富豪榜第一位的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原国美集团董事局执行董事、黄光裕妻子杜鹃,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相关新闻 汽车富豪榜 中国人最多 胡润全球汽车富豪榜17日发榜,宝马汽车的三位股东包揽榜单的前三名。而中国有11位富豪上榜,上榜人数位列世界各国之首。长城汽车董事局主席魏建军以460亿元的财富位列中国汽车大王之首。而传统汽车强国日本却无一人入选。这是胡润研究院首次发布汽车富豪榜。 榜单显示,宝马汽车的三位家族成员分别位居汽车富豪榜的前三位,其中乔安娜·科万特是已故宝马第二代传人赫伯特·科万特的遗孀,苏珊娜和斯特芬则是赫伯特的女儿和儿子。现年53岁的苏珊娜以900亿元的财富成为全球汽车行业首富;48岁的弟弟斯特芬和88岁的母亲乔安娜分别以870亿元和720亿元的财富排在第二和第三位。 中国共有11位富豪上榜,占到上榜人数的1/4。从事汽车业的知名民营企业家几乎悉数上榜——魏建军、王传福、吕向阳、李书福、庞庆华……这些熟悉的面孔已经在这几年间迅速地积累了巨额财富。其中长城汽车董事局主席魏建军以460亿元的财富成为中国汽车首富。胡润表示,这得益于过去数年来,中国品牌汽车销量的提升。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13年,中国品牌轿车共销售330.61万辆,同比增长8.41%,已经较五年前增长超过100万辆。 作为传统的汽车强国,日本此次并无富豪入围这一榜单。胡润表示,这与日本汽车企业的股东模式有关系。日本的汽车企业主要依靠资本运作,股东相对分散,尽管日本汽车品牌已经闻名全球,但有钱的股东并不多。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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