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25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55元和14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11元和0.12元。 具体到我市,93号汽油由每升7.55元调整为每升7.68元,97号汽油由每升8.10元调整为每升8.24元,0号柴油由每升7.15元调整为每升7.28元。而此次油价上调,也是国内油价今年第二次上调。 (记者 王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