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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棚改车位,业主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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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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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棚改车位,业主有话说
  高新区福海花园小区1—1号楼和1—2号楼之间有个自行车棚(如图),近来该小区业委会贴出公示,拟将该自行车棚改建为停车位。“自行车棚是公共设施,属全体业主所有,我家没汽车,不同意改建为停车位。”5月4日,该小区多名业主向本报反映此事。



  小区贴改建公示
  当天,记者来到高新区福海花园小区,在宣传栏上看到了业委会张贴的两张公示,一张是4月8日张贴的,上面写有“有条件可以建停车位的楼座,由楼长牵头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按照统一规划、标准,由物业组织修建(也可由楼长组织实施);修建停车位的费用除由需要车位的业主均摊外,每个停车位需缴1000元用于绿化补偿和安装监控……”的字样。另一张是4月23日张贴的,上面写明“拟在小区中心道路北端两侧修建部分停车位;拟将1—1号楼和1—2号楼之间的自行车棚改建为停车位。”
  “自行车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委会、物业无权随意改建为停车位!”业主张先生说。“如果业主需要改建好的停车位,得掏3000多元改建费,还要缴1000元用于绿化补偿和装监控,太不合理了!”业主王先生说。
  车棚被物业出租
  记者来到小区西北角1—1号楼和1—2号楼之间看到,此处有一个自行车棚,宽约10米,长约50米。自行车棚被从中间分隔开来,西侧部分四周都封了起来,记者透过缝隙看到,里面堆放着一些杂物,东侧部分里面堆满了废旧家电等废品,俨然成了“废品回收点”。
  正在整理废品的李女士对记者说,她从物业手里租下了此处,用来存放废品,租了还不到两个月。当谈及自行车棚要改建为停车位的事时,她表示已接到物业的通知,正准备将废品移走。
  记者留意到,在1—3号楼边侧也有一个自行车棚,收拾得比较干净,里面停放着几辆自行车、电动车。“如果这个自行车车棚也改建为停车位,我们的自行车、电动车只能露天停放了。”几名业主说。
  业主意见不统一
  业主王先生说,3月底他到物业缴纳了一年1200元的停车位占道费,只有这样他的车才能停放在小区内。当时,他得知小区1—1号楼和1—2号楼之间的自行车棚要改建成停车位,想到在此处选一个车位也不错。但让他无法接受的是,需要停车位的业主要掏停车位改建费。“我们掏了改建费,那停车位的产权属于我们个人吗?这可是小区公共用地啊!”王先生说。
  业主张先生说,他家是在2003年搬到这个小区的,当时这个自行车棚就存在,是按照规划建设的。“我们家没有汽车,如果要把自行车棚改建成停车位,那自行车往哪放?”张先生说,自行车棚属全体业主共有,必须经过全体业主同意才能改建。通过这种方式增加停车位,他坚决不同意。
  “这个车棚平时不怎么用,改建成停车位挺好。”也有业主如是说。
  改车位需过两关
  对于此事,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自行车棚是否改建为停车位以及如何收费目前还没有定下来,需由小区业委会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行。
  该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将自行车棚改建为停车位是为了缓解业主停车难的问题,他们只打算对1—1号楼和1—2号楼之间的自行车棚进行改建,另一个自行车棚保留。与此同时,他们目前正在征求业主的意见,业主有问题可向他们反馈。
  另外,他们只是打算把自行车棚拆掉,画上停车位线,业主无需掏改建费。而小区北侧如果修建停车位,业主们就得出修建费。
  当被问及是否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时,该负责人表示,他不知道这还需要经过规划部门批准。
  市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的自行车棚改建为停车位,必须征得大部分业主的同意,并且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公示之后,才可以变更规划,改建停车位。
    文/本报记者 刘晓梅实习生 孙泽君
    图/本报记者 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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