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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本专科、研究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实现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学生资助向促进发展型转变 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各高校积极推动学生资助工作从经济保障型向促进发展型转变,在经济上帮助学生的同时,更加注重在精神上培育学生、在能力上锻炼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贯通的资助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资助中心在全校学生资助工作中的统筹协调职能,落实学生、资助、财务、教务、团委、研究生等处室部门在资助工作中的责任,充实资助工作队伍,提高资助工作效率。 修订和完善学校现行的资助制度和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提高奖助标准,扩大奖助范围,确保在今年秋季学费标准调整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和学习不受影响。制定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严格评审、审批、发放等工作程序,确保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政策顺利实施。 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严格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升级传统助学项目,拓展助学新项目 按照事业收入的5%提足、用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经费,多渠道筹措社会捐助经费,进一步完善以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为基础、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导、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助学模式,不断提高资助工作成效。升级改造传统助学项目,增强助学工作活力。重新梳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增加岗位设置,提升岗位层次,提高补助标准,使勤工助学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完善家访制度、特困生接待日制度,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及时掌握学生困难情况和心理状况,使资助工作精细化、人性化。 积极拓展新的助学项目,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每年要从奖助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专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科技创新等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项目,增强学生服务祖国、回报社会的意识,不断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职业技能。 “校县结对”纳入资助绩效考评 据悉,自2008年我省全面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来,大学生拖欠学费现象大幅度减少,有效缓解了高校的财务压力。高校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直接受益者,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县级资助中心解决实际困难。高校要积极主动联系部分县级资助中心,建立“校县结对”帮扶机制,在人员培训、业务办理等方面积极帮助县级资助中心开展工作。每年暑期,高校要积极发动受助学生到学生家乡的县级资助中心帮助工作,学校要按照校内勤工助学标准支付学生劳动报酬。 在招生过程中和新生开学前,高校要充分运用校刊、校报、校园网、微博、招生简章等传播手段,充分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措施,使学生对资助政策和获得资助的途径应知尽知。 同时,将把高校传统助学项目升级情况、新的助学项目拓展情况、“校县结对”帮扶机制建立情况纳入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范围。 本报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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