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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高中录取指标生超60%
201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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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高中录取指标生超60%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各地要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生”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任何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全面实行普通高中向各初中分配招生指标政策,确保今年秋季入学指标分配比例达到60%以上。
各类学校招收学生原则
  1.公办学校
  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2.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
  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不得擅自附加招生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3.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
  先征求入学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
4.企事业单位主办的义务教育学校
  在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读后,仍有空余学位的,须面向社会招生,招生范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
5.民办学校
  招生方案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的指导和监管。
合理划定辖区内小学的招生范围
  《意见》指出,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任何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各地要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生”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合理划定辖区内每一所小学的招生范围。初中学校实行对口划片招生,对口划片可根据小学生源情况采用单校划片“一对一”“一对多”或多校划片“多对多”等方式。优质初中要纳入多校划片范围。对于具有接收普通学校教育能力、有随班就读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要纳入划片入学对象,学校不得歧视和拒收。
创新考试考核方式,多给学生机会
  各县(市、区)要全面建立义务教育学区制度,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则,将初中与小学结合成片进行统筹管理,合理配置学区内各学校的教育资源,推行九年一贯、多校协同、资源整合等学区管理模式。推动学区内学校之间校长教师均衡配置,促进教育管理模式、设施设备、运动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共享,全面提升学区内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学生活动、课堂改革、质量考核等工作水平。
  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规定的所有科目列入初中学生学业考试考核的范围,创新考试考核方式,探索给学生多次考试考核机会,考试科目成绩应采取等级呈现方式,考查科目的成绩一般分为“合格”、“不合格”。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坚持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有机结合,评价结果要客观、具体、全面地反映学生的学习历程和成长经历。
逐步扩大普通高中的招生自主权
  在高中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等方面,《意见》规定,要以初中学业考试考核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普通高中新生,将初中学业考试各科目的成绩等级或合格情况、写实性评价材料、标志性成果等作为学校录取标准的核心内容。
  各地要根据学校定位、培养目标、办学特色,指导学校研究制定具体多样的招生录取方案。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取学生。
  另外,要全面实行普通高中向各初中分配招生指标政策,确保今年秋季入学指标分配比例达到60%以上,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提高指标生录取的比例,逐步取消指标生录取的限制性条件。各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的比例、总量和分配给各初中的招收名额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不得以特长班或实验班名义招生
  教育部门规定,各地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的监管,严禁违规招生,维护招生工作秩序。未经批准,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特长班或实验班的名义招生。禁止任何中小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不得强制分流学生。
  各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抢生源。严格执行教育部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有关政策。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中小学违规招生和乱收费行为。
  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义务教育学区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实施中小学大额班监测和公示制度,将消除大班额作为地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
    本报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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